​福建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厦门建设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的意见》

厦视新闻 2021-12-20 19:23:38

2021-12-20 19:23:38

昨天(12月19日),福建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厦门建设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的意见》,进一步弘扬特区精神,支持厦门当好改革开放先锋,进一步建设好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打造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

《意见》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四个更大”重要要求和四项重点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支持厦门高质量发展,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更好发挥经济特区辐射带动作用,打造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标杆、两岸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枢纽节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样板和共同富裕示范区,成为全省经济发展龙头、改革开放先锋,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全面加快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意见》提出主要目标,到2025年,厦门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一万亿元,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3.5%,高技术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45%,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支撑,培育形成电子信息、航运金融贸易、文化旅游会展等三个万亿产业集群。加快形成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加快迈向共同富裕。城市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引领带动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走前列,高素质更具实力、高颜值更富魅力、现代化更增活力、国际化更有张力,建成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

《意见》提出,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创新中心,高端制造示范基地,国内领先的现代服务业高地,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市,国际特色海洋中心城市。

要构建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打造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枢纽节点。高水平建设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建设更高水平的开放新体制,拓展“一带一路”开放合作空间,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打造两岸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要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打造东南沿海重要增长极。打造区域协调发展的样板,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要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建设更高水平的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打造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要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打造高水平健康之城,率先实现共同富裕。

《意见》还提出,要加强党对厦门建设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工作的领导,强化保障支撑,赋予厦门更大发展自主权,支持厦门在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中当龙头、作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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