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泄私愤 网约车司机损毁共享电单车二维码获刑
翔安的一名网约车司机,在接单间隙,竟然接连毁坏了路边100多辆共享电单车上的二维码。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他做出这样的举动呢?近日,翔安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一起来了解一下。
翔安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吴南回:你当时为什么会想着说去烧这些共享电单车的二维码?
被告人 陈某:本来就收入很低,又投入这些共享电动车,收入大大影响。
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犯罪动机的男子,正是本案的被告人陈某。去年8月,陈某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开网约车时遭到客户投诉,被公司限制接单,之后每天他都要比正常接单的司机少赚200多元。陈某说,自己每个月需要还将近6000元的车贷,加上抚养子女、油钱等开支,一个月下来,收入常常所剩无几。所以,当他看到滴滴公司旗下的“青桔”共享电单车在翔安区大量投放时,认为这又会降低自己的接单量和个人收入。为了发泄私愤,他便萌生了破坏“青桔”共享电单车的想法。
被告人 陈某:别人每天都有500、600元,我每天最多300元,就在网上买记号笔,买那种枪式的打火机。
去年8月3日到17日期间,陈某利用驾驶网约车接单的间隙,先后在翔安区马巷镇巷东路农业银行附近、火炬路口鸿源职业技术学院门口附近、巷南路金山小学附近等多地,使用准备好的工具涂损或烧毁路边“青桔”共享电单车上的二维码,累计有100多辆。经价格鉴定,合计造成损失约3900元。此外,陈某将损毁二维码的过程用手机拍摄了下,并发送到微信群和朋友圈炫耀。直到去年的8月19日,陈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才主动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为发泄情绪,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犯寻衅滋事罪。考虑到被告人案发后具有自首情节并且自愿认罪认罚,也已经主动退缴了赔偿款,法院依法对其使用缓刑。
翔安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吴南回: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一年,缴纳的赔偿金24000元,予以退赔被害单位。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遇到一些纠纷时,要采取正当、合法的方式解决。不要试图通过打骂、损毁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行为解决问题,否则会触犯到法律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