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企业第三季度用电补助最高100万元 申请时间截至11月15日
记者了解到,我市企业已经可以向市工信局申请2021年第三季度鼓励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用电补助,季度最高补助达100万元,申请时间截至本月15日。
申报企业分为规上制造业企业和新建项目企业两类,其中,规上制造业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三季度工业产值达5000万元(含)以上,且产值较2019年第三季度增长10%(含)以上;第三季度用电量较2019年第三季度增量达20万千瓦时(含)以上,其中,“三高”企业增量达10万千瓦时(含)以上。
新建项目企业为2019年10月至2021年9月新建项目投产并纳入统计的制造业企业,其第三季度工业产值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第三季度工业用电量达到50万千瓦时(含)以上。
补助标准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2021年第三季度用电量较2019年第三季度增量部分给予每千瓦时0.05元补助,其中,属于2021年“三高”制造业企业的,按企业2021年第三季度用电增量给予每千瓦时0.1元补助;新建项目,按企业2021年第三季度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02元补助。
单家企业补助每季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全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季度补助金额低于1万元的不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