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体育局关于有序恢复开放各类体育运动场所的通知
各区文旅局(体育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现就体育运动场所有序恢复开放工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10月5日起,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翔安区(各区除封控区、管控区外)各类室外体育运动场所恢复对外开放,同一时段的接待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有条件的场所,应采取预约方式限流;不具备预约条件的,应通过错峰、现场引导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二、10月6日起,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翔安区各类室内体育运动场所恢复对外开放,但有以下情形的除外:(1)在封控区、管控区范围内,尚未解除封控、管控或解除不满7天的;(2)位于地下室的;(3)通风条件较差,不符合防疫要求的;(4)未进行规范消毒的;(5)各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或专业部门经评估认为尚不具备开放条件的。恢复开放的室内体育运动场所,同一时段的接待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应通过预约、错峰、现场引导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三、各类体育运动场所管理单位要做好环境清洁消毒工作,严格做好出入人员测温、扫码或验码等工作,提醒督促市民佩戴口罩(进入场馆和停止运动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不组织聚集性体育活动。其中,室内体育运动场所还应保持良好通风,建立进出人员信息登记制度。
四、各区文旅局(体育局)按照本通知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做好本辖区范围内体育运动场所对外开放的通知、检查、督促等工作,不符合防疫规定的,应要求其暂不开放;市体育局适时组织抽查各区工作落实情况。
厦门市体育局
2021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