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擅自在桥上悬挂广告 执法人员依法拆除
近日,交通执法人员巡查到同安中洲大桥和丙洲大桥时,发现桥面的不少灯杆上,悬挂了商业广告。这些广告牌是谁挂上去的?有没有经过审批呢?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巡查到同安中洲大桥时看到,桥面的不少灯杆上,清一色地悬挂了一些商业广告牌。这些广告牌的内容都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招商广告。随后,执法人员在丙洲大桥上,也发现了同样的情况。经现场清点,两座大桥上共有210面广告。这些广告牌是谁挂上去的?执法人员走访调查后发现,原来是同安某房地产商为了招揽生意,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擅自悬挂了这些广告牌。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同安大队副大队长 方志鹏:我们通过“交运通”系统查询了该路段的路政审批情况,发现没有任何的广告牌设置许可,同时我们也联系了公路部门,再次确认了这些广告牌都没有经过许可。
执法人员说,悬挂这些广告牌,不但会分散过往汽车驾驶员的注意力,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而且遇到刮风下雨,广告牌还可能掉落,砸到过往车辆和行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经过批准,不能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它标志。现场,执法人员依法拆除了这些广告牌。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同安大队副大队长 方志鹏:我们会加强路面的巡查执法力度,强化部门之间的联合,全力推进公路水路安全联防工作。加强路政安全宣传,提高市民群众的路政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