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未按规定佩戴口罩 同安区一家餐饮企业被罚

厦门日报 2021-08-06 09:18:52

2021-08-06 09:18:52

因后厨员工未按规定佩戴口罩,且经责令整改仍未改正,同安区一家餐饮企业昨日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500元罚款。

近日,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专项检查,监督、引导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规范佩戴口罩。昨日上午10时,同安区祥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开展“回头看”检查时发现,七欣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同安区分公司内一名正在打饭的服务员未佩戴口罩,另有两名后厨操作人员口罩佩戴不规范。因该餐饮服务单位在此前的检查中已被发现同样问题,但未按要求及时整改,执法人员依据规定,当场开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其处以500元罚款。

昨日上午,同安区新民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依法对“阳光小镇”商圈的餐饮经营户进行了全覆盖检查,现场发现两家餐饮店内的后厨操作人员均未佩戴口罩,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同安区大同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也发现了违法情况,1家烤肉店内后厨工作人员不仅没戴口罩甚至还在抽烟,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整改。

据悉,近期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查拒不整改的违法单位和个人。

法规链接>>>

依据《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对饭店、宾馆、有固定店铺的小餐饮等经营者以及国家机关、学校和医院等企事业单位食堂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的,可予以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对个体户处以50元罚款,对其他餐饮经营者主体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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