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厦门破产公共事务中心正式设立~

厦门政法 2021-07-27 12:12:25

2021-07-27 12:12:25

全国首个破产公共事务中心 “正式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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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上午,全国首个集约办理破产公共法律服务和破产公共事务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厦门破产公共事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正式设立。

当日,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厦门大学法学院召开的以“后疫情时代破产法‘国内国际双循环’新格局的构建”为主题的第三届东南破产法论坛开幕仪式上,举行了中心项下两大核心平台——“厦门市公共法律服务破产事务分中心”和“民营企业援助中心”的揭牌仪式,同时上线“破产公共事务”智能化服务系统,依靠科技提高破产事务办理效率,打造“互联网+”资本对接机制,优化破产审判的治理效能。

厦门破产公共事务中心的设立有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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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央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战略部署,市场主体的退出和优胜劣汰机制重要性更加凸显,社会民众对破产司法需求在不断上涨的同时却对破产法律和破产审判的知晓度不高,破产领域的公共法律服务亟待加强。

同时,预重整制度通过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结合,有效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使经营、资金出现困境的企业及时恢复企业发展动力,彰显了破产法的挽救价值和理念,不少法院在这一领域开展了理论调研和实践探索,但目前推动的情况尚不够理想,究其根源,主要在于庭外重组阶段的引导缺位、支持资源不均衡、资本市场信息不对称等因素,难以满足当前特殊时期挽救中小微危困企业的司法需求。

因此,有必要在破产法庭构建前置型破产事务“一站式”服务平台,即将司法程序的引导、府院联动有关公共事务的辅助性沟通协调、社会资源的协同参与等前置,并集约办理破产审判程序和后破产阶段的公共性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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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约资源优势,推广预重整机制适用

预重整适用难的根源在于庭外重组缺乏司法引导和资源信息不对称,企业是各类生产要素的集合体,但是不同的要素属于不同主体,因此,只有通过集聚式的公共服务体系,搭建庭前重组平台,将相关部门、单位及行业的资源优势集约成“一站式”服务产品,前置司法职能,通过中心引导企业自动匹配资源,才能根本上解决预重整机制适用难题,推广预重整机制的适用,发挥破产审判的挽救功能。

二、强化司法赋能,深化多元解纷机制

中心的“一站式”服务职能包括破产程序前的数据归集、建模、分析,进行行业和市场预测,提出防范、联动工作建议,对于危困企业分类,分流引导对接至中心的成员单位,通过成员单位的资源优势,因企施策,多元化解决企业的经营困境问题;同时中心还能专业协助处理破产程序中及后破产程序的公共事务,提供破产事务办理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拓展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在破产领域的适用。

三、优化诉源治理,提高破产审判质效

中心通过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做好破产领域的普法宣传和审判总结推广工作,提高民众对破产法及破产审判的知晓度。同时,提前识别企业经营风险,分析企业困境成因,“对症下药”,引导企业适用不同的破产程序,提高企业适用破产程序的精准度,提前在平台发布债务人融资战略需求,精准寻找投资者,提高企业的重整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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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厦门中院将以人民为中心,脚踏实地推进破产审判工作,依托中心这个工作平台,加强与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在破产领域的司法获得感。

一要多元协同、社会共治,打造模块式破产审判公共服务平台

通过集聚式的公共服务体系,将破产程序中各个参与主体的公共职能集约成“一站式”服务产品,形成前端、中端、末端无缝衔接的“一站式”破产事务办理服务平台,为困境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资源聚合、便捷高效的全流程司法服务。

二要依靠科技、勇于创新,实现破产审判智能化的提档升级

深度融合司法工作与大数据、科技创新成果,将破产案件辅助系统纳入厦门市政务云平台,打通信息壁垒,实现破产信息化的左右联通和前后延伸,实现大数据集成和大平台管理;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对接网络运营商资本平台和厦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高民众对破产领域的知晓度、解决企业救助中资本对接难等瓶颈问题。

三要主动学习、加强调研,着力推动破产理论与实践融合发展

集聚各部门、单位的学术资源优势,强化交流合作,建立破产前沿领域研究及跨境破产人才智库;加强对国际破产先进理念及既有相关实践经验的学习,开展各类学术交流,探索与有关单位、行业协会等合作课题调研、人才培养等,为提高破产审判质效和党政决策提供智力支撑,提高厦门破产审判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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