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盼新政落地 厦门海关 “预准备”提前指导
“虽然目前还没有适用的政策,但是特别感谢这么细致的政策解说指导,未来可期!” 厦门富士电气化学有限公司的申报员小郑激动地说。
近期,东渡海关产地证科关员审核该公司一份中韩原产地证书时发现,企业出口镍氢电池组的证书唛头为“电池日本产,中国组装”,且多个申报数据明显不符合原产地规则要求。经核实,这票镍氢电池组因进口成分超过限制,不满足“中国制造”标准,无法申请中国-韩国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关员扩大查看政策适用范围,再次核实《亚太贸易协定》项下的原产地标准,依然无法适用,也就是说,在现行政策下,这批出口产品无法享受关税优惠。
但是,海关关员在与企业沟通的过程中发现,企业的业务大多属于进料加工贸易,且每年电池组出口货值近2亿元人民币,海关关员于是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RCEP针对性政策宣贯,指导他们提前准备好相关原材料的采购单据。这样一来,等RCEP的具体政策落地,这个公司的产品出口到韩国时,将有望享受到8%的关税减免。
据介绍,RCEP有利于稳定和强化RCEP经济伙伴间的产业链、供应链,不仅可以降低成员国之间的关税水平,而且出自成员国的原材料都可视为生产国本国的原产材料,即可享受更多关税优惠,尤其利好成员国内的进料加工再出口的机电设备制造业。以2020年厦门关区数据为测算基准,RCEP政策落地后,出口机电设备产品大约可享受总值14.6亿元人民币的关税减免,厦门出口货值已达数百亿的机电设备制造产业将再获升级,这一项被视为高科技、高附加值的产业有望成为外贸经济的新增长极。
厦门海关提示,RCEP政策特别适用于我市具有上述类似情况的企业,尤其是原本并没有自贸协定的中日、日韩间也将因此建立起新的自贸伙伴关系,而原本受惠于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的产品,因为“原产地累积”规则的使用,也可以更自由更实惠地选择RCEP成员国的原产材料。
(记者 陈悦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