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生拔孔雀羽毛,真没法治了?
7月11日,一段游客为哄孩子开心徒手拔孔雀羽毛的视频在网上流传。据报道,事发地点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燕塞湖景区的鹦鹉园门口。景区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暂未找到伤害孔雀的女子,但将保留对其追责的权利,孔雀暂时无大碍。
该女子尚未找到,最终是否追责不得而知。但据景区工作人员的介绍,即便捉个现行,可能也只能不了了之。“景区为保护游客利益,一直强调工作人员尽量避免和游客产生纠纷,即便发现有轻微伤害动物的行为也只能劝阻,不能进行处罚。”该工作人员表示,“以前景区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工作人员仅仅制止都造成投诉事件,最终以工作人员向游客赔礼道歉了事。”游客缺德、景区道歉,这样的处理模式,可以想见,伤害动物之类的缺德行为只会屡禁不止。
在新闻里检索一下“拔孔雀毛”,可以发现这已经成了一种很典型的失德行为,随处可见。“拔孔雀毛不对”,这是个几乎不用重复的常识,是用基本智识就能判断的是非。正像有网友说的:“哄孩子,怎么不拔自己头发呢?”动物生灵,硬生生拽去毛发,这种行为的不人道,已经是肉眼可见了。但有人依然管不住手,强行为之,恐怕也是在这种常识面前装糊涂罢了。
类似事件更刺目的一幕在于,这事发生在“哄孩子”的过程中的,天真无邪的孩子和行为失范的家长,构成了鲜明的反差。缺德行为正在被言传身教,令人悲哀。
舆论深感对类似行为有必要进行规制。这样的行为难道真的没治?在现有的规则框架内其实也不难找到办法。景区黑名单制度已经比较成熟,对有类似行为的游客可以参照处理;也可以走法律途径,根据动物伤情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事实上,也不妨以类似事件为契机,探索建立景区联盟,严重者可实行全国景区禁入。总之,对伤害动物、缺乏基本公德的行为,不该是无能为力、放任自流的。
前不久云南出走的大象得到了社会的密集关注。在这起公共事件面前,相关部门和社会民众对大象的关注保持了克制,这也被舆论阐释为社会动物保护意识的显现。整体叙事下的动物保护行为,依然需要落到个体语境,细化到普通民众的内心,真正把动物保护变成一种自觉,一种毫无疑问的社会公德规范。很显然,要达到这个目的,需要有相应的规范明确公共场合的权利义务关系。
其实除了“不能拔孔雀毛”之外,其他诸如“高铁不能霸座”“室内禁止吸烟”等等,这些现代社会最起码的道德共识,落到现实里也依然让人感到缓慢和艰难。这或许也是道德所涉及的社会广度与意识深度所决定的。但艰难显然不是不作为的理由,道德提升的结果,就是不让缺德行为被轻易地糊弄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