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有调整:月缴存额上限为6316元 比去年增加了544元

厦视新闻 2021-06-16 19:57:35

2021-06-16 19:57:35

我市从7月1日起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也有变化,上限为6316元,下限为180元。此次调整将延续到明年6月30日。

2021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且不得高于26317元,不得低于1800元。如果是2021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月工资收入;2021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调入当月的月工资收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方面,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调整后,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也有变化,月缴存额上限为6316元、下限为180元,而去年的月缴存额上限为5772元、下限为170元,今年上限增加了544元。

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的单位,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综合服务平台办理,或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业务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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