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为民办实事 推动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住房是基本民生保障。厦门针对不同人群的不同住房需求,精准发力,推动“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在学党史办实事“急难愁盼”率先行——厦门“我为群众办实事”大型蹲点式集中采访活动中,记者第一站就聚焦“住”的主题。节目一开始,我们跟随记者的脚步,走进保障房小区和老旧小区去看一看。
在思明区金榜南三里小区租赁房的厨房内,蒋连红正在张罗入住新居的第一顿饭。蒋连红、梁贵道夫妇都是公交集团鹭城巴士的驾驶员,此前,她们一家四口一直租住在30多平方米的民房里,但房子租约即将到期,给他们带来了烦恼。这时,厦门面向基层一线公共服务人员和新就业本科生,提供公共租赁住房,而且租金优惠、租赁期限长,梁贵道第一时间就提交了申请。在经过指标考核后,他们如愿拿到了一套租赁房。
公交集团鹭城巴士驾驶员 梁贵道:这个环境不一样,以前是一房一厅很小现在是两房两厅,全部是装修好的,三年一续签,但是基本上比如说我们双职工,公司也讲了只要你们在公交一直开下去,基本上能住到退休,所以就定下来了安居乐业。
梁贵道夫妇能住进公租房,得益于我市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升级公租房政策。今年以来,我市着力解决新就业大学生、青年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群等新市民的住房困难问题,全面构建“稳租期、稳租金”的住房租赁市场。目前,我市已筹集各类租赁住房3万多套,投用后可满足8万人租住需求。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护理科护士 肖胜兰:有些同事选择在医院周边租单身公寓,可能一个月租金会比这边多两倍(这边)安保也比较好,配套设施也有,它下面还有独立的健身房,对于我们刚入职的新员工来说,有住房保障就会很安心。
不仅要让居民“住有所居”,还要“住有宜居”。从事物业工作的郭志金,去年得知自己符合申请厦门保障性商品房的条件后,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递交了申请,没想到很快就得偿所愿,在翔安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购买到一套两室一厅的保障性商品房。
翔安新店地铁社区居民 郭志金:已经搬了四次家,最后定在这边,可以不用一直租房子,第二个是小孩子读书的问题,这边小学跟科技幼儿园都是非常好,第三我可以享受这么好的小区环境和物业的服务,这样提高我们生活品质。
如今在厦门,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保障性租赁房,实现“保基本”;刚毕业来厦的新市民,可以申请公共租赁房,确保能在厦门落脚扎根“有得住”,在“三高”企业工作满一年的骨干员工,可以以4.5折优惠,购买保障性商品房,确保“买得起”;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购人才住房或申领住房补贴,确保“住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