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选房安排的通知

厦门日报 2021-06-16 09:56:41

2021-06-16 09:56:41

根据工作安排,市住房保障中心定于6月18日上午办理2020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选房工作。申请人可于6月16日起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地址: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3楼)领取《选房手册》及《选房通知书》,现房看房时间为6月17日。办理委托选房的申请人,应在6月17日12:00前向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未按规定签订《选房确认书》或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其批次申请人顺序号作废。选房地点: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3楼市住房保障中心

经2021年4月2日公示无异议并已确认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46户申请家庭符合选房条件,具体选房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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