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护航“少年的你”:新法实施 加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厦门有了专属的少年法庭,不断配齐、配强审判力量,也将推进少年审判工作的专业化,护航少年们的健康成长。同时为未成年人编织的法律保护网也更加紧密。我们要说的另外两份礼物,就是今天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这两部法律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有哪些新变化和新亮点?一起来听听法官的解读。
海沧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 芦絮:这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的力度非常之大,从原来的7章拓展为9章,从原来的72条,拓展到132条,从立法理念、条文修改、立法原则,每一个条文都有修改,所以国家对未成年人保护真的是非常重视。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关注度较高的校园暴力、网络沉迷等问题作出积极全面的回应,着力解决未成年人保护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同时还新增了“网络保护”、“政府保护”两个专章,构建起了更加严密、系统的制度体系。例如,在新增的“网络保护”专章里,第75条网络提供者的义务中,就将网络游戏提供的时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 不得在每日22:00至次日的8:00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海沧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 芦絮:如果违反了时间的规定,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那可以说这部法律长出了牙齿,原来“未保法”基本是操作性很低,现在赋予它强大的力量。
此外,修订后的新未保法,首次在法律中明确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首次要求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在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等方面,也做出了详细规定。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从今天起正式施行。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取消了对未成年人的收容教养,将其司法化。
海沧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 芦絮:原来我们的做法就是一抓了之或者一放了之,其实没有起到教育感化挽救的作用,因为确实是没有这样的机构,能容纳这样的孩子。
而新“预防法”规定,对于实施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后,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送入专门学校,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海沧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 芦絮:如果还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孩子,可以在专门的学校完成义务教育,学籍保留在原来的初中,可以由原来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如果完成了义务教育的话呢,那么就进行职业教育,所以真正的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落地了,这个真的是让我们审理案件当中有一些无奈,变成了可以看到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