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民宿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作为旅游城市,有不少游客来到厦门,就是希望入住民宿,静下心,感受厦门的文艺生活。为了更好地提升我市主要旅游区域民宿的服务水平,近日,《思明区民宿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对辖区内民宿开办,提出了详细要求,一起来了解。
在曾厝垵这家民宿内,民宿经营者吴四贤正在检查房间的环境卫生以及消防措施是否完备,吴四贤说,这些天得知思明区出台了民宿管理办法后,她立马就开始对自家民宿进行自查,并着手准备相关材料,希望能尽快到街道备案,给民宿“登记身份”。
民宿经营者 吴四贤:我们每天(对)消防各方面都会自查,就出来的政策我们会配合,然后我们这边会全部都备好(相关资料)然后去报备。
据了解,新出台的《思明区民宿管理办法》,一改以往多部门联合审批制的做法,对民宿企业实行“备案制”。同时,明确规定,思明区只能在曾厝垵片区、中山片区和黄厝片区开办民宿;住宅小区(商品房)、安置房不得用于开办民宿;单栋建筑用于经营的客房数不得超过14间,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一些业内人士表示,这次《管理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思明区的民宿行业,也让民宿行业有了一个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可以说给真正想从事民宿经营的商家打了一针“强心剂”。
福建旅游协会民宿分会秘书长 张玉平: 这一次出来的办法,从各个方面其实是比较契合我们思明区民宿的一个整体情况,然后大部分的民宿应该都可以经过努力改造提升,是可以达到那种标准,一些有志于从事民宿行业的企业,个人可以更安心更大胆地去做民宿这个行业。
另外,为了配合《管理办法》实行,思明区还推出了“思明区民宿管理平台”,通过街道办审核的民宿备案信息,将在五个工作日内推送至管理平台,以方便公安、消防、城管、文旅等多部门监管。民宿从业者在《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按规定向民宿所属地街道办事处备案或不符合备案条件违法经营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高木砂:本次办法的实施,客观上会淘汰掉一些品质较低或这不符合开办条件的民宿,同时引进更多的专业团队,能够让我们思明的民宿,包括我们厦门的民宿品质更加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