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修正案本月起施行:新增17项罪名 多领域加大安全保护力度
本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新的刑法修正案主要在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安全生产以及生态环境等领域,对刑法作出重要修正,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做出了回应。那么新的刑法修正案正式施行,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改变,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记者 肖鑫:近几年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夺司机方向盘辱骂、殴打驾驶员等干扰驾驶的行为时有发生,此次刑法修正,新增妨害安全驾驶罪,将干扰驾驶行为入刑。
法官介绍说,此前,对干扰驾驶行为造成危害的行为人,主要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一些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故意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虽然也危及公共安全,但是,对于主观恶性较低,且没有造成实际危害的,定罪处罚存在难度。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绮:这一次新增的妨害安全驾驶罪,是个轻刑犯罪,法定刑最高是一年,它对罪质的要求,没有要求一定要有后果发生,只要有现实的危险性存在,达到了刑法需要规制的危害性程度就应该治罪,它在发挥刑法积极预防功能的方面,有很具体的表现。
记者 肖鑫: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此次刑法修正,将高空抛物这种不文明的行为入刑,让责任人付出更高代价的同时,更大程度上释放了法律的警示功能,告诫人们高空抛物绝对不行。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绮:民法 只是规定了(行为人)他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这次刑法所规定的对于相关犯罪行为已经达到刑法规定的罪质要求的,那就要入罪这也是给大家一个警醒 一个提示,发挥刑法适度干预的这么一个功能作用。
法官介绍说,之前对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高空抛物行为,大多是经由民事处理途径处置,只有那些造成受害人严重受伤或死亡的高空抛物行为人,才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此次《刑法》修正,将高空抛物行为入刑,就是在直观告诉所有人,高空抛物是一种犯罪行为,倒逼人们自律、自制,杜绝类似行为的发生。
记者 肖鑫:在现行刑法基础上,修正案除了增加多项罪名,在很多领域对刑法作出重要修改,加大社会、金融、生态等多个领域的安全保护力度。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问题。
此次刑法修正案新增了包括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破坏自然保护地罪等17个新罪名。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绮:(修正案)它在生态保护方面增加了三个罪名,同时提高了污染环境罪的刑罚幅度,这对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保障。
此次刑法修正案将当下新型的、高发的犯罪行为列入调整范畴,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秩序、公众利益的保护力度,有效地弥补空白,更好地体现立法和司法对社会秩序的保护、对民众行为的指引和教育,为保护社会公平正义、平安祥和进一步奠定了法制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