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厦门经济特区管委会办公楼旧址成为文物保护单位

厦视新闻 2021-02-25 19:40:01

2021-02-25 19:40:01

  近日记者从湖里区了解到,湖里将厦门经济特区管委会办公楼旧址纳入首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并明确了相关保护范围。

  厦门经济特区管委会办公楼旧址位于湖里区湖里街道兴隆路23号,它是一栋六层的办公楼,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它是当年邓小平同志视察厦门并题词的所在地,于1983年落成,1984年厦门经济特区管委会开始在此办公,2008年又改建为厦门经济特区纪念馆。它既是厦门经济特区发展的一个标志,也是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发展过程中一件重要的现代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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