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在厦过年人员服务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

厦门广电网 2021-02-08 12:27:56

2021-02-08 12:27:56

根据上级有关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喜迎新春佳节,鼓励市民、游客、留厦人员在厦过年,经研究,在2月11日至17日春节期间,采取以下优惠鼓励措施。

一、吃有优惠。鼓励商家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联、自营等线上平台向市民、游客、留厦人员发放餐饮消费券,对消费券商家优惠让利部分给予50%补助。

二、住有补贴。对入住酒店、宾馆的市民、游客、留厦人员按每间每晚5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三、购有让利。鼓励全市大型商超、品牌连锁便利店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联、自营等线上平台向市民、游客、留厦人员发放购物消费券,对消费券商家优惠让利部分给予50%补助。

四、行有免费。市民、游客、留厦人员免费乘坐地铁、BRT和公交。

五、游有折扣。全市国有A级景区对市民、游客、留厦人员给予门票五折优惠。

以上前三项相关商家、酒店、宾馆的范围、补助资金限额及操作办法另行制定公布。相关工作及安排必须严格执行冬春季疫情防控要求。

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文旅局

厦门市交通局

2021年2月8日

打开看厦门APP获得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