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视线:“过路章”成为糊涂账 市纪委监委启动直查督办
表格上明明已经盖了街道的公章,为什么补一个签字就这么难呢?这其中是否存在不作为、不担当等作风问题呢?市纪委监委启动了直查督办。
带着疑问,调查人员首先来到了莲前街道办事处,找到了原先负责门禁系统改造的综治办经办人员。这名经办人员说,当时这个改造项目是思明公安分局设立的,2014年开始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推动。
经办人员:2017年以前,以奖代补这个项目实际上是跟我们区、街没有任何关系的,公安做,街道只是给他证明一下,就是说我证明有这么一个项目,走一个过路章。
既然都已经盖章了,为什么再签个字就这么难呢?这名经办人员说,以前的奖补资金都是公安部门在发放,2017年之后这些钱由街道发放,资金发放的方式发生改变后,财政部门就要求必须要有街道的工作人员验收签字。
经办人员:2018年7月份的时候他要签字,就是对这个工程项目验收签字,核实确认,当时我已经离开综治办了,要签也不是我来签,要谁签,肯定是综治办派一个主任来签,有(其他)工作人员,对吧。
根据相关企业反映,他们当时和综治办负责人多次沟通,但对方始终不肯签字,随后调查人员找到了时任莲前街道综治办主任。
时任莲前街道综治办主任:我来莲前街道工作,也没人跟我讲过有这么一件事情,第二个我综治办问了一遍,都没有人有跟这些人发生的这种工程项目的交接、对接。(就像你说的如果你问了综治办 所有人都不知道这个事情,那这个章我们综治办是怎么给他盖出去的)这个我就不清楚了。
之后,调查人员又来到了思明公安分局和莲前派出所了解情况。根据了解,2014年思明公安分局制定了这个项目的实施方案,并在辖区展开。实施方案中明确街道综治办有审核义务,街道办也有验收责任,因此,街道工作人员所说的“过路章”明显站不住脚。
莲前派出所也表示,这些年来他们也多次就此事与街道沟通协调,但一直没有结果。另外,调查人员还了解到,2017年思明区共有25个小区参与了这个“以奖代补”的项目,这些小区都通过了公安部门的实地验收,但并不是所有项目都领到了奖补资金。
思明公安分局相关工作人员 :我们第一次提交的时候,表格不是很乱嘛,后来财政局说,把这个表格改一改,规范一下,在最后(2018年)9月份,(企业)也没提交过来,当然区财政局就以第一次上交的认定,就出了一份批复,批复就说某某7个小区是不符合申报规范的,没给他们报,另外18个就报掉了。
工作人员表示,这7个不符合申报规范的小区,就包含了许先生所在企业承建的项目小区。另外,公安部门表示,奖补资金一直都是财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给相应街道,根本不存在奖补资金是公安部门拨付的说法。
调查人员指出,在这件事情中因为缺少了街道工作人员的一个签字,企业的奖补资金就很难拿到手。这件事暴露出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在落实惠民惠企政策时,存在不担当不作为、管理制度缺失等问题。市纪委监委表示,接下来将督促莲前街道举一反三,转变工作作风、完善制度,并督促相关部门积极研讨问题解决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