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霍敏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25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霍敏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霍敏说,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依法治国取得重大成就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全省检察机关克服疫情影响育新机开新局,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60808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9719件29232人,审查起诉案件46112件65561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630件,办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92347件次。
站位全局主动作为,服务保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依法履职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全省共批捕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等涉疫犯罪315人,起诉522人,办理口罩等防疫物资监管、医疗废弃物处置、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51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省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恶犯罪717件,批捕5090人,起诉7295人。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批捕洗钱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712人,起诉1323人;严惩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推动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批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377人,起诉1709人,办理生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82件。坚定支持企业经营发展,持续落实服务保障台胞台企“18条意见”,创设“一室一员”工作机制,已设立涉台检察联络室(站、点)50个,聘请162名台胞担任涉台检察联络员,实现全省覆盖。
更新理念强化监督,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提升刑事检察办案质效,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23780人,起诉56107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推行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3436人,不起诉912人。紧盯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加大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力度。推进民事检察精准监督,认真学习民法典,加大民事诉讼监督力度,办理民事检察案件3466件。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力度,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1605件。落实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办理民事公益诉讼339件、行政公益诉讼2291件。
坚守初心为民司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办好群众关心的身边“小案”。真心真情办理群众信访,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对新收的31267件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当好青春守卫者护航人,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268人,不起诉426人。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注重创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以司法公信助推诚信建设,结合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引导群众增强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
强基固本锻造队伍,提升检察履职水平。持续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用好《习近平在福建》系列采访实录等生动教材开展忠诚教育,推动“两个维护”发自内心、形成自觉。着力提升队伍履职能力,抓实检察业务培训,办好“新福建检察大讲堂”,适应疫情防控形势提高网络视频培训比例,累计培训28517人次。注重优化检察管理。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抓好基层检察院建设,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组织专题调研,强化挂点联系、对口指导,梳理解决基层实际问题。
自觉接受监督制约,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办结、反馈代表建议120件、委员提案37件。加强与代表委员经常性联系,邀请代表委员4222人次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活动。强化履职制约,联合监察机关修订完善办案衔接机制,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捕、不诉案件更换承办人重新审查,对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逐案开展评查。配合省司法厅选任新一届人民监督员80人,对检察办案开展监督。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律师专用通道和专门会谈室实现全覆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每季度公布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及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主动与媒体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霍敏在分析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后说,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主动对标“十四五”规划宏伟蓝图精准落实服务举措,全面加强新时代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和检察队伍建设,为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