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10万!思明法院强制执行一非法营运被罚拒付案
2019年1月,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使用一辆客车,沿途接送乘客往来某大型商超。调查过程中查证,该租赁公司与商超签订运输服务合同,约定运费为每天550元,该车无《道路运输证》且该租赁公司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根据后台数据核实,该车已于2018年8月因“非法营运”被查处,此次属二次违法。结合相关事实、证据和情节,依照相关裁量权规定,执法支队依法依规,对这家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五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在执行过程中,因当事人拒不配合缴款,且未在法定期限内行使相关救济权利,执法支队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思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该案执行款在2020年被执行到位,执行本金及加处罚款,共计人民币10万元整。此案历经一年半时间,终告结案。交通执法人员表示,在所有执行到位的案件中,这起案件也是近三年来执行金额最大的一个。
据统计,2020年市交通执法支队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78件,涵盖非法营运、出租车违规、客运等多种案件类型,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或单位实行强制执行手段,共执行到位金额38.9万余元。执法机关建议广大行政相对人,如有发生违法违规事项被处以行政处罚,应当尽快落实处罚内容,避免产生更多的加处罚款。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应当保持理性,采取合法有效的教济途径,例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记者:王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