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监管新规实施:牙膏参照普通化妆品规定管理
从今年1月1日起,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开始实施。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条例》创新设立了化妆品分类监管、风险监测和评价等制度,并加大了处罚力度,对严重违法行为最高可处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
新施行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对于这两类化妆品,市场监管部门分别采取注册和备案的方式进行监管,通过区分不同风险的化妆品,加大力度监管风险较高的化妆品,从而提高化妆品产品监管的水平。此外,新《条例》实施后,牙膏也将参照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总监 杨学勇:过去我们在监管上身份不是很明确,那么现在牙膏也纳入了一般性的化妆品监管。对于提高不同类别牙膏的生产质量,有很大的好处。
此外,《条例》还对企业主体责任进行更为严格的规定,要求企业从配方研发、产品设计、生产销售全过程,要有一个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化妆品经营要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严重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于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
目前,全市共有化妆品生产企业45家,占全省的43%。接下来,监管部门还将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和培训,发挥社会共治作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总监 杨学勇:让百姓知道化妆品监管的要求,帮助我们共同监督化妆品的质量。培训主要是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人员的培训,让他们进一步提高法规意识,能够按照体系要求和注册备案的要求,严格生产、经营化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