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标准指引

厦视新闻 2021-01-11 19:46:53

2021-01-11 19:46:53

  为科学、规范地推进我市中小学校建设工作,近日,市资源规划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厦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标准指引》,对学校建设选址、校园规划设计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和要求。

  根据标准指引,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宜建设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完善、环境优美、远离地下交通轨道线路等地段,应建设在低噪声区域,并远离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域,污染源、易燃、易爆、强电磁辐射等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的区域。学校主要教学用房设置窗户的外墙与铁路路轨的距离,一般不小于300米,与高速路、地上轨道交通线或交通主干道的距离,一般不小于80米。无法满足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减震、降噪措施。

  在校园规划设计方面,指引明确,应按照集约化利用土地资源的建设模式,设置校舍建筑和运动场所,原则上行政管理、生活服务用房不独立占地建设;鼓励运动场和教学区域独立设置,满足社区错时开放要求。指引还对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建筑的层数层高、楼间距、绿地率等,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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