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厦门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上调啦!

厦门人社 2020-12-23 10:10:15

2020-12-23 10:10:15

好消息又来啦!

厦门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

《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公布了

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基础养老金调整方案

具体怎么调呢?

一起来看看吧!

  首先了解一下

调整背景

2020年9月10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67号),其中规定: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3元,即在原每人每月88元的基础上增加5元。

2020年11月27日,福建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144号),其中规定:全省城乡居民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3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23元的基础上增加7元。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待遇由基础养老金

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这一次调整的就是基础养老金

其中

基础养老金

由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地方政府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和加发的年限基础养老金组成

厦门这次具体怎么调整呢?

快来看看大家最关心的

1、调整方案:

领取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2、调整标准:

我市户籍满5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上调20元,调整后为310元。

我市户籍不满5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按省定标准调整,即月标准上调7元,调整后为130元。

3、执行时间:

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温馨提醒

从2021年1月起,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

2020年12月底前,厦门约3.8万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将收到一笔补发的调整款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如果有疑问,可登录厦门人社官网(http://hrss.xm.gov.cn/)查询,也可在工作时间拨打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进行咨询,或到市、区、街镇、社区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咨询。

(记者:孙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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