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男童在餐厅受伤 谁该为此负责?
父亲带着孩子前往餐厅用餐时,因为看手机没有注意到旁边的孩子,导致孩子被餐桌边缘刮伤。这名父亲认为,餐厅也应该要为孩子的受伤负责,并将餐厅告上了法庭。法院会怎么判呢?
监控画面显示,去年7月12日晚上9点多,一男子带着两名孩子,走进同安一家餐厅就餐。就坐后,这名男子一直低头看手机。孩子们则在一旁玩耍。几分钟后,男子好像听到了什么,突然抬头看了一眼孩子,起身将个头较小的男孩,一把抱起,并查看他的面部。经过了解,受伤的男孩今年只有4岁,男子是孩子的父亲陶某。当时这名小男孩被餐桌的边缘刮伤了。之后,陶某带着男孩前往医院就诊,经过检查,医生诊断,孩子眉间和鼻尖分别有小块的外伤。之后,陶某曾多次与餐厅协商,要求餐厅承担男孩后续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精神损失费、营养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87000元。协商未果后,陶某作为法定代理人,将这家餐厅告上了法庭。
同安法院大同法庭法官助理 蒲小惠:主要是因为他这块是就餐区域,不是孩子的一个游玩区域,家长因为玩手机,然后忽视了对孩子的看护,这是本案中孩子受伤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
之后,经法官主持调解,陶某与餐厅达成调解协议,餐厅同意一次支付5000元,以弥补陶某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随着公共文化、娱乐措施的完善与丰富,未成年人进入公共场所参与学习、娱乐、就餐等活动日渐增多,未成年人在公共场所发生人身损害的意外事故也时有发生。携带未成年人进入酒店餐厅、游乐场、图书馆等公共场所时,监护人应加强监护。
同安法院大同法庭法官助理 蒲小惠:如果孩子在进行一些危险性比较强的活动的时候,一定要给予有效地引导,不要因为过于专注看手机或者说家长与其他人交谈,疏于对孩子的看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