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月十九查酒:走进白酒生产企业 源头把控白酒质量安全
快到年底了,又到了白酒产品的消费旺季,为了督促白酒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这一期的《月月十九查酒》行动,执法人员走进了同安区白酒生产企业,从源头把控白酒的质量安全。
同安区大同市场监管所三级主任科员 林智卿:全部换成不锈钢的,不锈钢(塑料)可能会变形。
位于同安洪塘镇的厦门特泉酒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高粱酒产品,在公司发酵车间内,执法人员发现发酵石缸上都用红色的塑料盖密封,但这些红色塑料盖不属于食品级的材料,长期使用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同安区大同市场监管所三级主任科员 林智卿:盖着的,也没有直接接触酿的高粱,但是这样子会有些蒸汽,会滴下去,就是防止产生这样一个风险点,所以说建议他换成食品级的(盖子)。
在原料拌取间,工作人员正在处理蒸煮好的高粱酒原料。执法人员表示,像这样的食品生产车间,需要安装灭蝇灯,防止有蝇虫进入污染食品。但是,这个操作间却没有按要求安装灭蝇灯。
同安区大同市场监管所三级主任科员 林智卿:空间这么大,至少两盏灭蝇灯,前后各悬挂一盏灭蝇灯,好。
另外,按照相关要求,企业要把每个生产批次的高粱酒进行留样,而且留样量不少于600毫升,以保证企业生产上市的高粱酒,一旦发质量问题,能够有充足的溯源取样证据。在企业的产品留样室,执法人员发现这里并没有制定产品留样记录。
同安区大同市场监管所三级主任科员 林智卿:要实时悬挂一个留样记录的,每批进来留样的话,都要按时,按批把留样记录做好,看看是哪一年哪一批次的,这样我们来检查才能一一核对上。
在同安区的另一家白酒生产企业--厦门银琦酿酒有限公司内,执法人员发现企业生产车间内的贮酒罐上,没有按要求张贴物料卡,标明贮存产品的进货企业、生产日期、每日进出用量等信息。另外,贮酒罐的液位计采用的是塑料管,也不符合相关要求。
同安区大同市场监管所三级主任科员 林智卿:进多少,用料多少,现在你看得出来吗?看不出来,你可能要尽快换成玻璃的液位计,不然现在问你多少你不知道,这边物料的标识卡要做好。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企业的包装材料存放也不规范,在产品灌装间内,就堆放放了十几箱的瓶盖,影响了车间的洁净度。
同安区大同市场监管所三级主任科员 林智卿:不要把包材储存在生产车间里面,不要放太多,我看你堆了这么多,当天生产,包材进来就好了。
记者 乔丹:刚才执法人员介绍,这些包材需要放到专门的储藏间进行储藏,因为我们现在所在的位置是灌装区域,对于空气的洁净程度是比较严格的,如果这么多的包材放到这里的话,外包装上的灰尘很容易让这些干净的酒受到污染。
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将问题整改到位。此外,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工作人员也收集了两家企业的高粱酒样品,并将带回实验室进一步检验相关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