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屏幕修完发暗 消费者起疑心

特区新闻广场 2020-12-05 22:14:20

2020-12-05 22:14:20

最近,翔安的林先生向我们栏目反映,前些天,自己的手机屏幕摔坏了,于是,他就到一家手机维修店去更换屏幕,可是,当晚他就发现手机屏幕下方的一块区域有些发暗,林先生赶紧上网查了一下换手机屏幕的过程,发现事有蹊跷。

市民 林先生:只换玻璃(外屏),谁会把自己好好的手机(内屏),去跟他换一个二手的(内屏)是吧。

林先生说,换完的手机屏幕当晚就出现了发暗的问题,林先生上网一查更换手机外屏的操作过程,发现自己手机的内屏很可能被维修店一起换掉了。

市民 林先生:(店家也是说可以只换外屏吗?)对,而且那个价钱是260元,如果你把整个屏幕都换掉,肯定不止这个价钱,我第二天早上就去找(维修店)理论,他也承认把我整块屏幕都换掉了,他的意思就是,这是维修的一种方式,以屏换屏。

第二次到店的时候,手机维修店的工作人员告诉林先生,更换手机屏幕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只更换玻璃外屏,但因为和内屏剥离、拆合的问题,至少需要两个小时才能完成更换。维修人员通常会提前把新的玻璃外屏和内屏组装好,直接替换到客户的手机上,这也就会把客户的内屏也一并换掉。

市民 林先生:谈好我只换一个玻璃外屏,把我整个屏幕都换掉了,而且他不告知我,你怕我等,那你跟我讲,既然能在我眼皮底下把我内屏换掉,那有没有在手机其它地方动手脚,也给我换了,到时候再出问题,可能也是他们造成的。那这样子,我觉得我把这台给你,你赔给我一台新的,这样子我觉得才能安心。

随后,记者陪同林先生再次来到这家手机维修店,店员表示,在维修手机前,已经将换屏的方式告诉林先生了。

林先生与手机维修店店员:现在市面上维修外屏的就是这两种方式。那你要跟我讲。你一直争有没有跟你讲,我们老板是说有跟你讲过了。没有,并没有,而且我昨天来跟你理论的时候,你的意思就是大家都是这么干的。维修的方式就是这样子。维修的方式就是把我整个屏幕换走,你的意思就是我去别的地方修(也一样)。我们不要争了,你说要让市场监管处理,那就打市场监管(电话)来这边协商,或者是我提供那方案给你售后。

之前店员就向林先生提出了三种售后方案,他们可以给林先生换一块新的内屏,或者将林先生自己的内屏换回去,还可以把手机恢复到维修前的状态,把钱退给林先生。但林先生并不接受。随后,林先生前往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了这家手机维修店,根据林先生反映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到现场调解了这起消费纠纷。

调解现场:你干嘛不解释一下,你偷偷换我屏幕。没有偷偷,当着你面,而且我们销售人员提前有跟你咨询过了,你要用换还是加工的。我就是换玻璃,明确就是换玻璃。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认为,这起消费纠纷产生的根源是,手机维修店工作人员有没有向林先生传达清楚,手机换外屏的两种维修方式,在林先生认为只被更换了手机外屏的情况下,手机内屏也被一并更换,产生了手机屏幕发暗的质量问题。但双方只存在口头合同,具体合同内容不明确,双方各执一词。经过现场调解,手机维修店同意向林先生补偿1000元,林先生也不再追究。

市民 林先生:事后(手机维修店)自己也说了,我是换外屏,但是他解释也是给我换了玻璃(外屏),只是说他把整个(内外屏)换掉,可以让我少等,换的方式不同,但结果是一样的,但我不这样认为,我好好的屏幕就被换走,我是这样理解的,我要一个说法。

在日常交易过程中,经营者应该向消费者解释清楚商品或者服务的相关细节,并开具发票做好备注,避免侵害到消费者的知情权,产生消费纠纷。

新店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刘清源:提醒消费者跟经营者,特别是广大农村经营者,你给消费者从事服务的时候,要开具发票或者收据,双方的权利跟义务约定要非常清楚明白,这样既能保护商家自己的权益,也能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也维护消费市场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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