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发布

厦视直播室 2020-12-02 21:17:45

2020-12-02 21:17:45

厦门市发改委、厦门市生态环境局近日联合印发《厦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根据这份《实施办法》,2020年底前,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

《实施办法》提出了我市塑料污染治理各项具体要求,明确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时间表,分阶段、分领域有序禁止、限制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其中,现阶段主要任务包括:

一、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全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禁止废塑料进口等;

二、2020年底前,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

三、2020年底前,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2022年底前禁止销售;

四、2020年底前,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在全市餐饮行业禁止使用;

五、2020年底前,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在我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

六、2020年底前,不可降解塑料袋在我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在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全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禁止废塑料进口等;2020年底前,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2020年底前,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2022年底前禁止销售;2020年底前,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在全市餐饮行业禁止使用;2020年底前,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在我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2020年底前,不可降解塑料袋在我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在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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