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获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修缮保护成效显著 将继续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厦视新闻 2020-11-19 19:50:49

2020-11-19 19:50:49

记者从市资源规划局和市文旅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日,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将厦门市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向住建部、国家文物局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据了解,我市于去年8月份正式启动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工作。一年多来,我市通过编纂申报文本、编制保护规划、推动文物保护与修缮、开展历史风貌建筑整治利用等方式,有力推动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在文物保护与修缮方面,今年以来,我市已公布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第四批涉台文物古迹名单,认定公布第三批、第四批历史风貌建筑共59栋,各区政府也分别公布了新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前我市已完成三落姑娘楼、自来水公司旧址、会审公堂旧址等20个文物修缮,鹿礁路99号风貌建筑等一批修缮工程已经完工。我市还建立了57个非物质文化传习中心。

以申报为契机,目前,我市已完成《厦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六个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完善申报文本,向住建部、国家文物局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市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陈勇:新的(申报)标准分成三个阶段,一个准备阶段,一个评估阶段,一个考核阶段。准备阶段我们都做得差不多了,如果评估通过就进入下一步的评审考核阶段,争取明年能够拿下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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