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猥亵年轻女子 六旬老人获刑半年

特区新闻广场 2020-10-27 22:02:29

2020-10-27 22:02:29

一名67岁的男子,在我市多个地铁、BRT站点,利用拐杖猥亵多名年轻女子。受害者中,年纪最小的只有16岁。近日,海沧法院对这起强制猥亵案进行了宣判。这也是我市首例判决“咸猪手”构成犯罪的案例。

监控画面显示,今年6月8日下午,在BRT蔡塘站,67岁的男子郑某拄着拐杖乘坐扶梯,身后还有两名女子。可令这两名女子没想到的是,郑某刚下电梯就突然转身,用拐杖触碰其中一名女生的敏感部位。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5月至6月间,郑某曾以类似的“套路”,在我市多个地铁、BRT站点,猥亵多名女性,其中,最小的年仅16岁。

海沧法院刑庭庭长 黄少斌:被告人专门是针对年轻的女性,甚至还包括了未成年人,采用这种拐杖突然间袭击被害人的臀部、胸部等等敏感的部位,那么被害人一般都猝不及防,都没办法防备,所以它是一种强制的行为。

法院依法以强制猥亵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记者了解到,以往我市发生的类似案例,一般由公安机关对猥亵者作出治安处罚,这起案件的宣判,也成了我市首例“咸猪手”入刑的案件。法官介绍说,由于被告人行为较为隐蔽,且认罪认罚,最终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海沧法院刑庭庭长 黄少斌:提醒我们被害人如果说,遭受到这种“咸猪手”的袭击,应当及时收集证据,而且应当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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