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问题起纠纷 九旬老人提离婚
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涉老年人民事纠纷调查报告。记者了解到,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审理的涉老年人民事纠纷,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纠纷、赡养纠纷等几大类。那么在日常生活中,该如何避免这些纠纷的发生呢?
何老伯今年93岁。2013年,他86岁时,和当时48岁的周阿姨结婚。两人都是再婚,也都有自己的孩子。婚后,周阿姨负责家务,何老伯承担日常生活支出。没想到的是,本该尽享天伦之乐的俩人,却在结婚后没多久,就多次因经济问题发生争吵,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于是,何老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离婚,但俩人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出现分歧。法院经过两次审理,最终判决双方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像这样的老年人离婚纠纷,这几年时有发生。法官介绍,近三年来,厦门法院审理的老年人离婚纠纷占比较高。争议的焦点,主要是包括房产在内的离婚后财产分配。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 陈丽英:希望老年人在再婚的时候,能够提前对自己的财产做出一个约定,以免在婚姻过程中因为财产发生纠纷。
除了离婚纠纷,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审理的涉老年人民事纠纷中,另外一大类就是赡养纠纷。但和前几年相比,如今,老年人的诉求出现了明显变化。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 陈丽英:已经从单纯地要求赡养费,转化到要求子女进行探望、陪伴。这种案件我们更关注的是进行心理疏导,以达到子女会主动地去探望跟陪护(老人)。
此外,近些年,老年人涉及劳务合同的纠纷也呈现明显上升趋势。部分老年人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仍进行工作,与用工单位、雇主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老年人身体素质相对较弱,在体力劳动中受伤的风险较大。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受到伤害,无法基于劳动关系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只能向雇主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受偿的力度相对较小。因此法官建议,老年人在提供劳务时,要注意签署书面合同,以保障自身取得劳务报酬等相关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