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为运动场地等核心问题提供依据

厦视直播室 2020-10-11 21:13:19

2020-10-11 21:13:19

国庆、中秋假期已过,你是否也为了隆起的肚腩而暗自叹息?昨天,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聚焦全民健身发展,意见提出,争取到2025年,有效解决制约健身设施规划建设的瓶颈问题,健身设施配置更加合理,健身环境明显改善,形成群众普遍参加体育健身的良好氛围。那么,对于我们爱锻炼的普通老百姓来说,又带来了什么实际利好呢?

小区内的空闲场地、楼顶空旷的平台,这些长年累月堆积着杂物无人问津的边角地,统统都有望变成健身场地。《意见》指出,各地要系统梳理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在不影响相关规划实施及交通、市容、安全等前提下,可应社会主体申请,提供城市空闲土地建设健身设施,并可依法按照兼容用途、依据地方关于临时建设的办法进行管理。城市空闲场地盘活了,运动随时随地就可以进行。

曾几何时,一把冰冷的铁锁将群众的健身热情锁在了大型场馆、学校体育场之外,任其风吹日晒,却丝毫没有敞开怀抱的意思。不过以后,这样的场景将可能改变。《意见》提出,将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支持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挖掘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潜力,促进学校体育场馆开放。

体育场馆的门不仅要向老百姓敞开,还要让老百姓更多地得到实惠。根据意见,未来,国家将推动公共体育场馆为学校开展体育活动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服务。

不仅如此,“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成为此次意见的亮点。以往开办建设体育场地,更多的是一锤子买卖,不仅让不少社会力量望而却步,如果未能发挥应用的效果,也存在资源浪费的风险。而鼓励各地区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让土地的使用更灵活。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地的,健身设施建成开放并达到约定条件和年限后,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出让的土地应继续用于健身设施建设运营。

此外,《意见》还明确,鼓励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筛选运营团队,鼓励将公共体育场馆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工作委托社会力量承担,提高运营效率。

居家健身也被安排得明明白白。《意见》指出,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大力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升全民健康和免疫水平方面的积极作用。未来,线上与线下比赛相结合的“全国社区运动会”将会愈发成熟。除了激发社区组织协办赛事活动的积极性,有条件的学校体育俱乐部在承办社区体育赛事方面还会获得更多支持,引导社会力量承接社区体育赛事活动和培训项目。

《意见》指出,各地区要结合相关规划,于1年内编制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明确各年度目标任务。未来,将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要,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健身广场、小型足球场等健身设施。特别是“十四五”期间,在全国新建或改扩建1000个左右体育公园,打造全民健身新载体。无论是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加强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还是推广居家健身、为爱好者提供更广阔的舞台,纵观这份新鲜出炉的全民健身发展新指南,干货满满的同时,无疑让外界对未来的健身生活充满期待。

【新闻观察:为运动场地等核心问题提供依据】

今天(11日)来到演播室的是刘宁婕。这次发布的《意见》,你觉得有哪些比较重要的意义呢?

刚刚新闻里梳理的第一个利好,就是关于用地问题的,这是以往我们在体育场馆建设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包括土地到底怎么用,怎么管,之前是没有文件来提供支撑的。而这次发布的《意见》对城市空闲土地、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等不同性质的土地,给出了不同的指导意见,这为今后体育运动的用地问题提供了依据。当然这一点我认为厦门是走在前头的,比如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已经开放了49所学校的50个校区,接下来我们每年还会有符合条件的学校陆续向公众开放,相信这次《意见》落地后,厦门市民的“15分钟健身圈”会更快实现。

健身除了需要硬件,“软件配置”也得跟上,你认为这次《意见》在这方面有哪些亮点呢?

这次《意见》提出要打造一个线上与线下比赛相结合、全社会参与的“全国社区运动会”,我认为就首先是顺应了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全民健身需求,另外除了体育健身之外,对促进邻里交往、加强社会建设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当然《意见》刚刚出台,落地还需要一个过程,但在这个过程中,我认为要更多地注意因时、因地、因需的问题,不要盲目地改扩建,另外相关的行政部门也要出台相应的政策,为一个健康的、充满活力的社会,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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