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共享汽车责任险投保金额明确提高至100万:系全国首例

厦视新闻 2020-09-22 19:40:11

2020-09-22 19:40:11

  近年来,共享汽车已经成为不少市民出行的一个重要选择。记者从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了解到,为推动共享汽车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我市明确分时租赁汽车应当投保保额不低于10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目前已有两家共享汽车经营企业响应落实。

  此前,我市分时租赁车辆第三者险保额仅为20万,导致事故理赔和善后工作遇到较大困难,第三者和承租人人身财产安全难以得到充分保障,企业抗风险能力也较低。今年,市交通运输局出台了《关于规范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经营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分时租赁汽车应当投保保额不低于10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据了解,这一举措在全国尚属首例。目前,我市的两家新能源车共享出行平台,已经响应并落实到位。

  首汽“Gofun”平台客户部经理 张祝强:以现在目前的情况来说我们保至100万,正常在100万以内的费用保险公司都可以赔付。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有共享汽车2300辆,每辆车平均每天有1.3单的订单量。接下来,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将加强对企业进行信用考核评级,进一步推动我市共享汽车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租赁科科长 刘鹭平:我们专门下发了文件,有一个考核标准,其中考核标准就是把企业是否足额保额达到100万。还有我们鼓励他要交承租人的意外伤害险,这个部分纳入质量信誉考核,如果企业的考核不达标,我们对企业车辆进入(厦门),甚至企业以后能不能在厦门经营,我们做一个限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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