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天下财经》报道厦门出新规约束快递业的“不告而投”
央视《天下财经》今天(9月15日)报道厦门出新规约束快递业的“不告而投”,报道如下:
现在,快递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当中越来越离不开的一种生活服务,快递柜的普及无疑是给很多早出晚归,不方便收快递的消费者带来了便利,但是也给另外一些消费者带来了烦恼,比如说没有经过您的同意,快递就直接放在了快递柜或者是代收点。
近期厦门市就出台了一个新的条例《厦门经济特区邮政条例》,其中就明确规定,快递企业使用智能投递设施投递快件,未征得收件人同意,有逾期未改正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将会受到处罚。
据了解,《厦门经济特区邮政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快递企业使用智能投递设施提供快件投递服务的,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并以适当方式告知收件人智能投递设施名称、地址、保管期限、提取方式以及投诉渠道等相关信息;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投递设施投递快件的,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称、地址提供投递服务。寄件人交寄物品时指定智能投递设施作为投递地址的除外。
厦门市民 刘海沧:偶尔我们会网购一些比较重的物件,或者像一些床垫,家具这种稍微体积比较大的物件,如果不经过我们事先允许,放在快递柜、或者放在保安室,对于年级比较大的老年人来说 确实会有一定困扰。
厦门市民 王宁:有时候可能家里没人,就直接给你放到快递柜,可能会给你发一条短信,但是我们可能一忙,没注意到这个信息之后,最后回来错过了这个快递,等你去取的时候,还要收费,让人就会觉得有一些不太合适。
同时,《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快递企业使用智能投递设施投递快件,未征得收件人同意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此外,《条例》还规定,智能投递设施运营企业应当设置不少于十八小时的邮件(快件)免费保管期限。
厦门这个邮政新条例的出台,对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是件好事,但是很多快递企业都反映“不告而投”的现象主要源自于繁重的投递压力。根据邮政管理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厦门全市快递服务营业网点为近900处,平均每个营业网点需要服务近5000人,你知道厦门一个快递小哥每天实际工作强度是怎么样的呢?我们跟着记者去看一看。
廖瑞杰是百世快递的一名快递员,就职于厦门市中心城区的一处营业网点。他告诉记者,网点总共有13人,每天要投递的快件数量有3000多件,自己要负责近300件。
百世快递快递员 廖瑞杰:(记者:最主要的投递方式是什么) 快递柜、驿站,然后保安室 (送完)最快都要7、8个小时。
据了解,廖瑞杰每天除了要在5公里左右的范围内跑十几个小区,整理要送的快件也会花费大量时间。期间除去吃饭,廖瑞杰几乎没有什么休息时间。同时,在完成一天的快件投递后,还要花1到2个小时,进行收件的工作。
百世快递快递员 廖瑞杰:如果有马上接电话,那是很快,最快都要3分钟。那有的人不一定会接电话,有的人长达十分钟二十分钟那种才接电话的,所以就没办法去打原来的话能送300件,如果各个打电话征求同意的话,在80到100件左右,而且货型还不能太大。
对此,廖瑞杰一般在投递大件包裹或者生鲜等产品时,才会提前电话联系收件人。
而在厦门市中心城区一家顺丰速运的营业网点,这里的负责人则告诉记者,为了确保提前联系上每位收件人,并且根据收件人的需求进行服务,顺丰速运配备的快递员数量是其他快递企业的近三倍,快件总量也少于其他快递企业,但是收费也更高。
厦门市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公共事务部负责人 张永智:一个小区可能就安排了几个员工在派件,我们员工每天的派件量,大概在60件左右。
此外,快递企业在投递快件时也发现,不少收件人因为工作等原因,也希望快件能够直接使用快递柜进行投递。
可以说消费者有消费者的诉求,快递企业也有快递企业的烦恼,怎么选择,市场所说了算,但是怎么样规范,政府则大有可为,地方法规的制定,怎么样才能既规范了快递行业的服务行为,又能保证收件人的权利,关键是千万不能够影响快递行业的发展。所以我们看到在《厦门经济特区邮政条例》正式表决之前,厦门市人大法制委曾经同邮政管理部门、快递企业、收件人代表等等进行了多轮的讨论和协商,而且对于相关条例进行了一些人性化的调整,都是哪些部分呢?
厦门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李本年表示,在《条例》正式表决前,曾考虑要求快递企业必须要事先征得收件人同意,才可以使用快递柜投递。但是,经过多方多轮讨论和协商,对这一要求进行了调整,从必须要事先征得收件人同意,改为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
厦门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 李本年:事先征求客户的意见是合同的要求,不然的话变成违约。而实践当中用智能投递箱,一个给商家提供了更便捷的方式,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同时给很多工薪阶层、上班一族也提供了一个便捷,不可能随时都在家,甚至接电话都不一定很方便,所以我们又不特别强调以特定的方式一定要事先征求(同意)。
根据《条例》,厦门市邮政管理部门也明确,收件人在收到快递柜的信息后,依然享有送货方式的决定权。
厦门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处长 杨志勇:用户在收到信息之后,他可以选择去快递箱取,还是要求快递员送货、送快件上门。
目前,厦门市邮政管理部门也在组织快递企业及快递柜运营企业进行协商,制定方案,规范企业向收件人征求投递意见的方式,以便在保护收件人权利的同时,也能进一步减轻企业的压力。
厦门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真毅川:大家一般通过短信,微信或者电话,你要告知用户什么,或者向用户怎么样征求意见,先规范起来,再形成一个比较规范的用语或者用词,就按照法律的规定。第二个就是通过多渠道,实际上企业可以在收寄端就开始征求用户的同意,比如说在收寄快件的时候或者在用户网购的时候,就给用户一个选项,你是否同意。
同时,要求智能投递设施运营企业设置不少于18小时的免费保管期限,此外,条例还明确了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重量与寄递详情单记载明显不符的快件,以及生鲜产品、贵重物品,在没有与收件人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不得以智能投递设施进行投递。如果快递企业违反相关条例,厦门市也提供了多种渠道供收件人申诉。
厦门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处长 杨志勇:可以通过12345、12305,还有我们邮政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进行反映。我们收到平台推送的信息之后,会督促企业去整改,后续还会对用户做一个申诉处理情况的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