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发布17条稳就业保就业举措
近日,厦门市发布进一步落实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若干措施通知,从扩大就业岗位供给、保企业用工保居民就业、强化服务保障基础等三个方面提出17条措施,继续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
加大投资激发内需
持续扩大就业岗位供给
根据通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投资带动就业规模,全力推动市第一批 “百千”优势特色产业(企业)持续增产增效,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围绕5G、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领域,从设施建设、产业扶持、场景应用等方面,全力推进5G基站以及远海自动化码头、鲲鹏超算中心等项目建设,汇总形成一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清单。
同时,我市将进一步激发内需增加就业需求,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增加或提前开展原材料、中间品备货等方式帮扶产业链中下游的中小企业,组织企业参加“线上广交会”“云上投洽会”等活动,助力企业开拓市场,实施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办好“全闽乐购 厦门全城欢动消费节”等活动,鼓励各区发放消费券。
传统企业转型电商有真金白银的奖励。根据通知,鼓励传统企业加大电商应用。对网络销售额达500万元以上分不同规模、不同增长幅度给予新增部分不同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扎实开展专项支持行动
持续保企业用工保居民就业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仍然是重中之重。根据通知,2020年我市公务员考录应届高校毕业生比例不低于去年。国有企业新增岗位按不低于50%的比例,专项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将档案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本市社区工作者、基层党群工作者(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居、非公)等岗位统一招聘(录),聘(录)用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报到、落户相关手续。
此外,对于中小微企业吸纳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定就业3个月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本市企业招工招才奖励就高不重复享受)。我市还将挖掘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助理岗位,开发1000个见习岗位吸纳高校(含技师学院)毕业生就业见习并优先留用,增设机关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支持高校毕业生到服务预定、技术开发、内容付费等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就业创业,对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同时,我市突出相关重点群体就业。通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提高农民创业就业能力,将返乡创业高校毕业生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强化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
企业通过市内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发劳动力资源的,如参加市人社部门组织的赴外招聘、网上人才招聘会等活动,可按规定给予差旅费补贴。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的,稳定就业3个月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2020年内可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强化服务保障基础
营造稳就业保就业良好氛围
通知要求,完善工作组织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全市稳就业工作。完善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把稳就业纳入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班子工作实绩考核。完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统筹失业保险基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等,用于企业稳定岗位、鼓励就业创业、保障基本生活等稳就业支出。完善就业形势监测机制,持续抓好就业常规统计,加强就业形势分析。
【链接】
17条措施稳就业
1.加大投资带动就业规模
2.激发内需增加就业需求
3.稳定外贸扩大就业岗位
4.培育壮大新动能拓展就业渠道
5.减负援企稳定就业岗位
6.保障困难人员就业兜底
7.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
8.拓宽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9.突出相关重点群体就业
10.精准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就业
11.多渠道支持灵活就业
12.综合施策支持企业吸纳就业
13.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
14.规范企业裁员行为稳住就业
15.强化责任,加强统筹组织
16.强化服务,加强就业保障
【点击】
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
●2020年我市公务员考录应届高校毕业生比例不低于去年。
●国有企业新增岗位按不低于50%的比例,专项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统一招聘(录)。
●中小微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有补贴。
●开发1000个见习岗位吸纳高校(含技师学院)毕业生就业见习并优先留用。
●对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各区分别开发30个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困难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