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邮政条例》10月1日起实施

厦视直播室 2020-08-29 21:02:16

2020-08-29 21:02:16

随着消费方式的改变,快递也成为了攸关民生的行业。去年厦门人均使用快件量在全国排名靠前。不过,急速暴发的快递包裹业务也带来不少新的问题,比如,一边是信报箱功能有限,一边是堆积如山无处安放的包裹,以及快递投递服务不够规范等。种种问题都亟须出台法规来进行规范和突破。昨天下午闭会的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邮政条例》。条例对保障邮政服务质量、促进快递行业发展、加强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并提出,从今年10月1日起,厦门的智能快递柜免费保管期限将不得低于18个小时。

据市邮政管理局统计,2014年至2019年,厦门邮政业业务总量从26.84亿元增长到102.25亿元,增长了2.81倍。2019年,厦门快递业务量达4.26亿件,比前一年增加40.60%,人均使用快件量99.34件,居全国高位。也就是说,平均每个人,三四天就有一个快件。

市邮政管理局介绍,厦门邮政业许多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但随着邮政业的传统业务萎缩,邮政服务创新迫在眉睫,另一方面,业务量暴增的快递行业,也存在市场监管机制不尽完善,投递服务不够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亟须立法助企业突破困境,规范引导行业发展方向。

厦门市人大法制委备案审查处处长 马秀娟:尤其对老百姓普遍关注的,提升快递企业的服务质量 以及对于快递邮政快递行业的服务车辆和人员的交通安全管理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范。

厦门许多小区单元门口、电梯旁都设有传统的信报箱,目前这些传统信报箱的日常功能基本上只剩下投递报纸。此次条例提出了推进智能信包箱建设,建设单位应将智能投递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建筑工程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鼓励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设置智能信包箱。鼓励已建成使用的住宅小区将传统信报箱改造为智能信包箱。

对于群众普遍关注的智能快递柜保管期限等问题,条例规定厦门市智能快递柜免费保管期限将不得低于18个小时。

厦门市人大法制委备案审查处处长 马秀娟:就是有一些用户反映,说在他们的小区里面,这个快递箱的这个保管期限是12个小时,就是如果是白天上班的话,他12个小时的话可能回来,这个免费期限已经过了,就会产生一些费用的支出,那这个12小时的时间相对就是不够合理,所以我们就在综合各方面的意见的基础上,设置了一个这个18小时。

对于饱受诟病的快递野蛮分拣问题,条例做出明确的规定。快递企业野蛮分拣,有抛扔、踩踏等损害快件行为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快递企业使用智能投递设施提供快件投递服务的,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未征得收件人同意的,逾期未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而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重量与寄递详情单记载明显不符的快件以及生鲜产品、贵重物品,不得以智能投递设施进行投递。

此外,条例还提出加强邮政快递服务车辆管理以及要求快递企业制定快递业务高峰期应急预案,应对重要节日前后或电商平台大型促销活动等快递业务高峰期。

厦门市人大法制委备案审查处处长 马秀娟:节假日还有是特别像我们的“双十一”“双十二”这种高峰期,我们的这个快递包裹就是会造成堆积,那我们的这个条例,就对于这个缓解包裹堆积,提供一些比方说是快递人员的用工方面给予一些支持。

据悉,《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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