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明令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
央视网消息:昨天(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法有关负责人介绍,新规并未禁止正常的民间借贷,但严格禁止高利放贷。根据新规,民间个人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
最高法还明确,民间借贷利率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4倍,就将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当事人约定的逾期利率、违约金、其他费用之和也不得高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新规还对“职业放贷”行为进行了规范,对于以“民间借贷”为名,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而面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行为应认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