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获10万元资助 厦门出台资助办法推动戏曲进校园
厦门市南乐团走进思明第二实验小学。(厦门市南乐团供图)
厦门歌仔戏研习中心走进海沧育才小学。(厦门歌仔戏研习中心供图)
厦门戏曲进校园工作再开全省先河,《厦门市优秀戏曲进校园传承项目资助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今日正式出台。根据《办法》,
创排优秀传统戏曲折子戏、小戏、戏曲课本剧、小曲目,符合条件的将获3万—10万元资助;创排闽南戏曲广播体操、韵律操和戏曲程式舞蹈,符合条件的将获3万—5万元资助……我市用真金白银助力戏曲进校园启新篇。早在2006年,厦门戏曲人就开始进校“探路”。随着2015年起,中央、省、市先后出台支持戏曲传承发展、推动戏曲进校园的一系列政策,“戏曲进校园”在厦开启更加常态化、多样化的路径,并逐步实现从幼儿园到中小学再到高校的全覆盖。《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推进优秀戏曲在厦门校园生生不息。
戏曲进校园普及面广 幼儿园到高校全覆盖
厦门市南乐团团长杨雪莉介绍,2010年团里就有非遗传承人走进厦门外国语附小南音兴趣班任教,定期为学生开课。“最初进校园,是因为我们发现南音演出时观众多是中老年人,希望通过走进学校让孩子们了解闽南文化、喜欢南音,培育新的观众群。”培育年轻受众,剑指戏曲传承,同样是厦门歌仔戏研习中心、厦门市金莲陞高甲剧团进校园的初衷。不仅国有专业戏曲院团在行动,民间院团也在不停尝试,2006年,弘晏庄木偶皮影戏传习中心的省级非遗传承人庄晏红就把木偶戏带进了校园。
进校园,怎么进?各院团都在探索适合各自曲种的方式。“一开始我们是单纯地把演出带进校园,想给孩子们看看什么是高甲戏,重点放在展示戏曲本身的魅力。”厦门市金莲陞高甲剧团副团长陈炳聪回忆,随着进校园的次数越来越多,他们也找到一些新方式,比如配合知识讲座、策划教学互动,还特别创排了展示高甲戏各个行当特点的《行当展示》等节目。厦门歌仔戏研习中心大胆创新,以歌仔戏唱唐诗、课本剧及迎合现实题材的小节目在合作学校进行试点教学,去年创排的课本剧《东郭先生》更是一炮走红,学生们发现古老戏曲居然能和课本产生奇妙反应。厦门市南乐团还为进校园开发了一系列南音知识普及书签,在演出和讲解的同时让戏曲知识长留学生身边。
据不完全统计,自2015年以来,仅三家国有专业戏曲院团就在厦门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近300场,实现了从幼儿园到高校全覆盖。
▲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学校的学生参加2018年戏曲进校园系列《歌仔戏教学成果汇报演出》。 (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学校供图)
▲厦门市金莲陞高甲剧团走进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学校。(厦门市金莲陞高甲剧团供图)
校团合作日益密切 进校园变成在校园
随着进校园常态化,厦门戏曲人开始思考如何给学生送去更具专业性的指导,甚至从中挖掘好苗子。于是,2015年起,厦门的校园里,挂起了一块又一块校团合作的牌子。
厦门歌仔戏研习中心陆续在海沧育才小学、海沧延奎小学、公园小学、高浦小学、故宫小学、蔡塘幼儿园等校设立歌仔戏社团,为每所学校配备2至4位非遗传承人,定期到校进行歌仔戏基本功传授及折子戏编排。厦门市金莲陞高甲剧团在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学校、民立小学、何厝小学、厦门一中等校成立高甲戏培训基地,剧团还与集美大学携手举办“戏益盟”高甲戏培训班,厦门市实验小学把每年10月定为高甲戏进校园月。厦门市南乐团也在厦门市外国语附小、厦门市城市职业学院、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学校等校开设南音兴趣课,还和厦门市国祺中学联手打造南音特色学校,为高校输送了一批南音专业人才。弘晏庄木偶皮影戏传习中心在演武二小、思明区实验二小、莲龙小学、海沧霞阳幼儿园等校开设木偶兴趣班,厦门市实验小学把每年11月定为木偶戏进校园月。每年在何厝小学的支持下,把布袋木偶戏、皮影戏作为校本课程,还在30多所学校开展进校园活动,其中就有思明区特殊教育学校。
既授人以鱼,也授人以渔,在厦门,戏曲进校园也寻找常在校园的可能性。今年暑期,厦门市金莲陞高甲剧团传承人到同安区西柯镇第二中心幼儿园开展高甲戏培训,对该园的教师开展知识集训,辅导她们排练折子戏,这已是双方合作的第四年。
开设闽南戏曲课 推出线上云课堂
8月30日,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学校的7名学生,将进京参加央视戏曲频道《宝贝亮相吧》栏目录制,这是他们和央视的第6次合作。从“门外汉”到“小戏骨”,改变这些8至9岁学生的,是学校的闽南戏曲课,也是厦门推动戏曲进校园的有力举措。
在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学校,“闽南戏曲课”是一门和音体美拥有同样地位的必修课。“相比兴趣班,把闽南戏曲纳入正常教学,戏曲传承教育能得到最大化的普及效果,而不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确实也能让学生与戏曲走得更亲近。”该校闽南戏曲课教师陈伟顺告诉记者,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学校这一做法在全省开了先河。2018年,学校参加第二届福建省中小学生戏剧展演,选送的8个剧目全部获奖,5个拿到一等奖,超过一等奖总数的一半。2019年,该校学生夏米来摘得中国少儿戏曲最高奖“小梅花”金奖。厦门戏曲进校园的成果惊艳全国。
舞台在见证成果的同时,也推动着戏曲进校园的发展。多年来,厦门组织举办了各类面向学生的戏曲赛事,在发掘苗子的同时,也让越来越多学校收获了戏曲进校园的果实。蔡塘幼儿园与厦门歌仔戏研习中心合作开设的歌仔戏小社团,聘请了歌仔戏省级传承人曾宝珠为幼儿教学,创排的歌仔戏节目《杂菜汤》收获了厦门市第四届学校闽南文化艺术表演现场比赛二等奖。
2018年,市委宣传部在厦门网推出“厦门市戏曲进校园”专题页面,将戏曲进校园的舞台搬上网,上载丰富的地方戏曲剧目资源。仅今年1至6月,该网站PV页面点击量就超过303万。
常态化激励机制 推动戏曲进校园走实走深
此次《办法》的出台,在业内看来,像是一支有力的助推剂,通过资金扶持,建立常态化激励机制,推动戏曲进校园走深走实。一方面,进校园的项目品质更有保证。市委宣传部将在评审过程中为进校园的作品把方向,鼓励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好作品、与校本课程结合的新作品,挖掘优秀戏曲的美育功能,提升青少年的艺术审美素养,树立民族文化自信。另一方面,为地方戏曲进校园搭建可持续发展的平台,全市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全市各戏曲专业艺术院团、优秀民间戏曲职业剧团均可进行资助申报,让近者悦、远者来,进一步推进全社会保护传承戏曲文化的共识。
《办法》还提出举办厦门市学生戏曲节(厦门戏曲进校园成果展演),期待通过搭建舞台,进一步深化传承的意义,在检验戏曲进校园成果的同时,激发学校学生与戏曲“握手”的积极性。另一个好消息是,所有获得资助的项目将统一纳入我市戏曲进校园资源库,让优秀传统文化照进更多人内心。
关于开展2021年度厦门市优秀戏曲进校园传承项目资助申报的通知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及中宣部、教育部、财政部、文化部《关于戏曲进校园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厦门市“戏曲进校园工程”推进实施方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推动戏曲传承发展,根据《厦门市优秀戏曲进校园传承项目资助办法(试行)》,兹开展2021年度厦门市优秀戏曲进校园传承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扬弃继承、转化创新,保护、传承与发展并重,鼓励优秀地方戏曲作品创作,推动优秀戏曲进校园传承,促进戏曲文化教育普及,增进学生对传统文化的热爱,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促进戏曲传承发展。
二、资助扶持内容:
1.歌仔戏、高甲戏、南音优秀传统戏曲折子戏、小戏、戏曲课本剧、小曲目等创排与展演,时长10—30分钟;
2.闽南戏曲广播体操、韵律操和戏曲程式舞蹈等创排与展演,时长10—30分钟。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以单位进行申报,作品应具有正确导向和艺术价值;
2.申报单位为全市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全市各戏曲专业艺术院团、优秀民间戏曲职业剧团;
3.申报单位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申报。
四、申报材料:
1.《项目资助申报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书面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节目名称、方案、构思、剧本及简介等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提交的各类材料均不退回,请申报者自行备份。
五、申报时间:
8月20日—9月30日
六、项目完成时限:
2021年12月31日前
七、申报流程:
1.申报者请到厦门市人民政府网(www.xm.gov.cn)或厦门网(www.xmnn.cn)下载相关材料。
2.提交电子版和书面材料:申报者须根据上述条件要求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3.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市行政中心中楼721室)电话:2893751,邮箱:xcbwyc_xm@163.com
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
2020年8月12日
厦门市优秀戏曲进校园传承项目资助办法
(试行)
戏曲是表现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中宣部、教育部、财政部、文化部《关于戏曲进校园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厦门市“戏曲进校园工程”推进实施方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推动戏曲传承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资助办法宗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通过资金资助扶持,鼓励优秀地方戏曲作品创作,推动戏曲文化教育普及,增进学生对传统文化的热爱,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促进戏曲传承发展。
第二条本资助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
第三条设立项目资助评审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及项目资助的日常工作。评审办公室挂靠在市委宣传部文艺处。
第四条专项资金从市文化事业建设费中安排,纳入市委宣传部年度预算。
第五条资助项目范围:
歌仔戏、高甲戏、南音优秀传统戏曲折子戏、小戏、戏曲课本剧、小曲目、闽南戏曲广播体操、韵律操和戏曲程式舞蹈等创排与展演,时长10—30分钟。
第六条申报条件和要求:
以单位进行申报,作品应具有正确导向和艺术价值。申报单位为全市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全市各戏曲专业艺术院团、优秀民间戏曲职业剧团;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申报。
第七条申报材料:
1.《项目资助申报表》一式三份,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节目名称、方案、构思、剧本及简介等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第八条资助额度:
1.优秀传统戏曲折子戏、小戏、戏曲课本剧、小曲目创排:3万—10万元;
2.闽南戏曲广播体操、韵律操和戏曲程式舞蹈创排:3万—5万元;
影响广、特别优秀的剧目,由评审办审议,可予以增加一定额度补助。
第九条成果展示:
根据“戏曲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举办“厦门市学生戏曲节(厦门戏曲进校园成果展演)”,全面展示全市学校戏曲教育教学成果。
第十条受资助方视为默认允许、授权相关部门将该作品用于公益演出、播放。
第十一条如被资助对象违反相关规定,弄虚作假、侵犯知识产权或其它有违社会公德等行为,评审办公室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款项、撤销该资助项目或取消项目资助申报资格等措施。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项目完成时限:自项目获得资助之日起一年内,需完成资助项目,并向评审办递交结项报告及相关项目资料(视频录像、照片、节目单等)。规定时间内,如无法完成资助项目,须向评审办提交书面延期申请,或全款退还资助资金。
第十三条经评审办组织专家评审,并报厦门市艺术指导委员会审定通过后,被资助对象须与市委宣传部签署《项目资助协议》,方可拨付资助资金。
第十四条申报时间:每年8月评审办公室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申报信息。
第十五条申报流程:
1.申报者请到厦门市人民政府网(www.xm.gov.cn)或厦门网(www.xmnn.cn)下载相关材料。
2.提交电子版和书面材料:申报者须根据上述条件要求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3.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市行政中心中楼721室)电话:2893751。
第十六条本资助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项目资助评审办公室。
第十七条《厦门市优秀戏曲进校园传承项目资助办法(试行)》自2020年8月12日起实施,有效期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