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送员送货被认定“刷单” 不到一年被扣两千多元?
最近,一位达达快送平台的送货小哥张先生向我们栏目反映说,从去年年底开始,他完成的一些送货订单,总是被平台判定为刷单,本应该是送货赚的钱,也被平台扣除了。但张先生始终认为自己没有刷过单。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记者的调查。
张先生说,去年年初他开始在达达快送平台做配送员,每配送一单货物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可从去年年底开始,他已经完成的部分送货订单被平台认定为刷单,相应送货的酬劳也因此被扣除了。
达达平台配送员 张先生:去年的11月份到12月份。(扣了多少大概?)单数我记不得,但是钱是扣了一千多两千不到吧,然后它就以一个刷单扣款名义,相当于跑出来的钱全部给我扣掉。
张先生说,由于是兼职,去年12月后他就没有再进行配送工作。今年4月,他继续干起了配送工作。不过,张先生发现,他配送的一些订单依旧被认定为刷单,并被扣除了报酬。一直到今年7月,张先生说他被扣掉的订单报酬总数已经有两千多元。
达达平台配送员 张先生:打电话问他们平台,平台就一直无法告知,解决不了问题,然后我找他们部门经理,我不知道是部门经理还是客服,给我打电话,他们说有一个刷单存在的扣款,就要罚款,他又说罚款两千块钱。
张先生说,他被判定为刷单的订单,大部分都是从我市的一家沃尔玛超市送出的。这些订单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收货人都打电话给他,要求更换订单里的收货地址,他只要把货品送到超市门口就可以了。
达达平台配送员 张先生:他说他到沃尔玛门口等我们,这样就顺便带回家,在沃尔玛门口,人家过来拿。(等于你从超市里把货拿出来了?)拿出来了,人家过来拿,(比如说)我们现在在这个位置,他在隔壁一点,他让我们送过去,就送到隔壁去。(就十几二十米的送过去,那系统判定为刷单?)对。
张先生认为,订单是达达平台上发布出来的,货品也是收货人让他送到超市门口的,虽然配送距离不远,但他也付出了劳动,理应获得报酬,这样被判定为刷单,他觉得不合理。
【配送平台回应:因不符合配送规则 认定配送员“刷单”】
从超市内把货品送到超市门口,虽然配送距离不远,但也是收货人的要求,为什么会被认定为刷单?配送平台又是如何解释呢?
带着疑问,记者和张先生一起来到了达达快送平台厦门城市站,现场工作人员说,按照配送平台规则,配送员必须要将货物送到收货人在系统上定位的地址,不过他们发现从去年年底开始,在平台上出现了大量从沃尔玛超市发出的订单,虽然收货地址不同,但最终都是在超市门口完成了配送。
达达快送平台厦门城市站工作人员:收货人本身就是刷单的情况。(记者:收货人刷单是什么意思?)就他们去套取沃尔玛的一些补贴,他不是正常用户的订单,正常用户可能会买个菜,买个油,买个水果,但是他下的都是商品一模一样的订单。(记者:这个就是低价可以从超市买到东西?)类似吧。(记者:这些产品都是超市里优惠的东西?)对。
现场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他们平台的风控大数据系统,配送员配送这样的订单,就会被认定为刷单。工作人员说他们也提醒过配送员,一旦发现类似的订单,可以及时向达达后台人员申诉,后台人员会为配送员取消这种订单。但张先生接到类似的配送订单后,并没有及时申诉,所以,系统判定为张先生刷单。然而,张先生却表示,平台方从没有主动向他告知过不要接类似订单。另外,平台方还表示,张先生被扣款的总额并未达到两千多元。
电话采访 达达平台工作人员:经过后台核实,刷单扣除的违规订单收入是616.3元,平台仅扣除违规订单的配送费收入,不存在罚款,我们通过风控大数据系统综合判别,该骑士的确存在违规行为。
然而,在现场张先生依旧坚称自己被平台扣除了两千多元,但因部分扣款记录已经找不到了,他没办法提供所有的扣款记录截图,记者也统计了他提供的扣款记录,被扣的总金额为415.43元。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虽然收货人改变了收货地址,但配送员和收货人达成了共识,并将货物送往超市门口,配送员已经完成了配送义务。如果平台方要认定配送员刷单,就得看配送员和收货人之间是否存在共谋的情况。
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苏奕欣:如果配送员跟用户之间达成共谋进行刷单行为的话,那么认定为刷单没问题,但是本案过程中配送员是通过系统的随机抢单方式抢到的订单,作为平台方,在没有配送员和用户之间达成共谋的刷单行为,以此来判断(配送员)刷单,是站不住脚的。
因为和平台协商无果,张先生表示,接下来他将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