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从严审核 别让“救命钱”变成“唐僧肉”

厦视直播室 2020-07-25 21:00:32

2020-07-25 21:00:32

当前,我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救助对象身份认定困难、救助基金支付程序复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机构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为此,国家卫健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医保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的通知》,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3日。《通知》拟进一步明确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使用范围,包括救助对象、救助病种种类、费用范围及标准以及救助基金使用规定等方面。我们一起来关注。

救助基金的使用要体现“紧急、必须和基本”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使用范围,其中救助对象为在中国境内发生急危重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救助病种种类,主要依据《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中规定的病种,以院前急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及需要专科进行的紧急抢救治疗为主。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区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使用情况,适当增补救助病种范围。增补的病种应当符合“急危重”特点。

按照规定,符合条件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包括急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和必需的生活费用。救助基金的使用要体现“紧急、必须和基本”,不得用于支付超出疾病救治需要的不合理费用,不得用于支付病情平稳但长期住院治疗产生的非急救费用,不得用于经查实身份、有负担能力但拒绝付费患者的拖欠费用。

救助基金可“先预拨后结算”

此外,《通知》拟提高救助基金使用管理水平。各地要进一步优化救助基金的申请、审核、拨付流程,明确各环节审核认定时限。对经常承担急救工作的医疗机构,按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先预拨后结算”的规定,按照一定比例先预拨给医疗机构,减轻医疗机构垫资负担。

对于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包括急救后明确身份的),其所拖欠的急救费用,按照规定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公共卫生经费、医疗救助、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等已有渠道支付,对无支付渠道或通过已有渠道支付后费用仍有缺口的,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予以补助;对于身份不明的患者,其急救费用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予以补助。

确保每一笔救助基金可追溯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经办机构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的信息管理,按照要求将救助信息录入国家疾病应急救助信息登记平台。申请的救助对象、救助金额等信息要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不能拨付救助基金,确保每一笔基金的申请、审核、拨付和核销工作可追溯。

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

在强化责任落实和政策保障方面,《通知》强调在实施救治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有效地救治急危重患者,对于拒绝、推诿或者拖延救治的,给予严厉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医疗机构在救治患者过程中,要优先选择国家基本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耗材,使用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医疗机构要按照规定及时申请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不得骗取、套取、挪用、违规申请使用救助基金。

新闻观察:从严审核 别让“救命钱”变成“唐僧肉”

观察员余蕊,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有什么作用,为什么要设立这个基金。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是2013年起,在我国各地设立的省市两级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用一种政府兜底的方式,杜绝“等钱救命”的问题。基金主要是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集。

这个基金的设立解决了一个长期以来困扰医疗结构的问题,就是“无主病人”或“无钱病人”的救治。尽管无论从医务人员的职业要求还是人的道德伦理层面来说,必须先治病救人,但是这就导致医疗机构出现的欠费挂账中,很大一部分就是医疗机构对于突发事件,紧急救援,但事后得不到医疗费用的补偿;还有一种是一些无主病人救治之后的医疗欠费。有些医院这一部分的费用能达到几百万甚至上千万,这不是一个小数字。会让医院背上沉重负担,也会影响医院的收益和医生的切身利益。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出现它填补了医保的短板,解除了医院和医生救人时候的后顾之忧,有利于提升医德,也有利于改善医患关系。这个基金的出发点很美好,但是毕竟当时是刚刚设立,在实际的落实过程中还是会出现各种问题,比如哪些病可以用、哪些人可以用、哪些机构可以用,所以这次的《通知》其中明确基金的使用要体现“紧急、必须和基本”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这个钱就是兜底的,不是普惠的,避免了这个基金的钱成了“唐僧肉”,人人都想咬一口。

这次的通知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如何能把这笔救命钱用得更好。

《通知》其实有两个方向,一个从严一个从宽,从严的是身份审核、适用范围,从宽的是申请支付等流程性的手续以及覆盖的急危重病种类。也就是让这笔钱能更快更好的给最需要的人,毕竟细水才能长流,在总体量相对固定的情况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这笔钱能救助到更多困难人群。

不过即便如此,客观说也很难避免一些人会钻空子,所以我们应该建立更完善更严格的审核机制。目前的这个《通知》是顶层层面的一个导向性文件,那地方也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的细化,让这笔救命钱能用的明明白白。

首先钱的保管要明白,收了多少钱,支出了多少钱,这些钱是如何花费出去的。这就需要透明。因此,需要在公众监督之下,让公众随时可以查询,才能保证“专款专用”。另外,这个基金保障了医院能够如期拿到钱,但同时要防止医院将其作为“唐僧肉”,防止医院“骗”钱。如果医院花费少,但在向基金会报销的时候却“狮子大开口”,这就需要“第三方”专业机构来审查,以防止医院和相关人员“勾结”套取“救命钱”。第三,避免一些有能力患者和家人故意逃避医疗费用的,要有一个追责的流程和信用认定的过程,比如列入失信人名单等等,不能让这种钻空子形成一种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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