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视线:开办幼儿园 投资近千万元差点“打水漂”

特区新闻广场 2020-07-21 22:00:51

2020-07-21 22:00:51

市民张女士等人计划在翔安区开办一所幼儿园,去年在咨询翔安区教育局后,张女士等人就按照相关要求着手准备幼儿园的审批手续,在投资近一千万元装修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后,等来的却是翔安区教育局的一纸《不予受理通知书》,已经投资的这一千多万元就可能要“打水漂”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张女士说,2018年她和洪先生、郭女士等人就计划在翔安区马巷镇开办一所幼儿园,并选好了场地,去年3月份他们前往翔安区教育局咨询了申办幼儿园的相关事宜。

张女士:他告诉我们需要哪一些条件,也告诉我们上官网,到哪里去查询办园条件,我们就按照上面的办园条件一一做好,因为当时要求消防这些要过关,要等我们所有装修好了之后,才能有消防验收的报告。

为了能够达到消防验收条件,张女士他们投入了近一千万元开始装修,去年8月幼儿园装修完工后,他们顺利取得了消防检验合格报告等材料。张女士他们就将这些准备好的材料递交给了翔安区教育局准备申办幼儿园,当时工作人员签字接收了。可到了去年9月28日,张女士他们却突然收到了一份翔安区教育局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张女士:有拒绝的理由,一不符合翔安区教育发展规划,第二就是说我们这个是属于厂房性质,但是这两条我们都查过相关文件,一不符合翔安区教育发展规划,那(当时)翔安区没有出具体的教育发展规划,第二个当时在2018年的一份(市级)文件,当时有很明确厂房能不能办,只要是取得消防还有鉴定报告,这一块就能认可。

张女士他们认为,翔安区教育局以这两个理由拒绝他们的申请不合理。同时,他们已经投入近千万元,如果幼儿园无法获得资质投入运营,这些钱就得打水漂了。为此他们通过多钟渠道投诉反映,但始终没有转机。无奈之下,今年4月份,张女士他们向市纪委监委反映了这一情况。

【监督视线:审批机制存问题 有关部门未主动作为】

在得知张女士他们遇到的情况后,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启动了直查督办,并联合翔安区纪委监委进行跟踪督办。那么,这家幼儿园是否符合办园条件,这件事情到底卡在了哪里?我们继续来看。

调查人员来到了翔安区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之所以不审批是因为这家幼儿园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而且办学的场地还存在债务债权纠纷,去年8月份他们致函法院询问,得知幼儿园使用的厂房已经抵押给了债权人,所涉及的案件正在走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尚未履行完毕。

翔安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一开始我们也不清楚他的债权债务纠纷,因为他的承租方不是债权人,后面因为有举报才知道他的债权人,根据法院给我们的复函,同意他举办幼儿园,但是要求租金要按规定全额上缴给他指定账户用于偿还债权债务,所以整个办学场所存在很大不稳定性。

考虑到办学场地的不稳定性,所以翔安区教育局就做出了不予批办的通知。这件事在市、区纪委介入后,今年5月份翔安区教育局再次向法院发出相关咨询函。

翔安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到了6月6日,思明法院回函说,经过征询抵押权人的意见,同意由张女士等人继续使用,并用于开办幼儿园,根据这个意见,我们通过研究,6月24日按照规定就给他批了。

至此,张女士他们遇到的问题得以解决,幼儿园也顺利拿到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不过在这件事的调查中,调查人员发现,在翔安区教育局第一次致函法院时,法院就明确回复只要张女士他们按照合同标准直接向法院支付使用费,就可以继续使用场地,但当时翔安区教育局并未采纳,直到市、区纪委介入后,再次致函法院才采纳了这一意见。另外,区教育局的这份《不予受理通知书》中,不受理原因主要是用地性质和区教育发展布局规划的问题,而非债权债务纠纷。而区教育局向群众提供的相关办事指南中,都没有必须“符合翔安区教育发展布局规划”的表述。

调查人员认为,在全市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的大背景下,翔安区有关部门未能主动作为,为办园者解决实际困难,当办园者投入巨资后,却简单以“不予审批”损害投资者的利益。这件事暴露出相关工作人员优化营商环境意识不强,同时,在审批机制上也存在不合理、不科学问题。

在市、区纪委的推动下,如今翔安区教育局联合多部门一起制定了一份更为规范的关于申办幼儿园的文件。

翔安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跟建设、规划,还有消防大队我们专门出台了这个,鼓励社会力量来举办优质幼儿园暂行办法,对幼儿园来说今后我们按这份文件来进行规范引领。

调查人员发现,这份文件中明确在新批办幼儿园的申报材料中,应该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设计方案和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这样就避免了投入巨额资金后,却无法办园的风险。翔安区教育局表示,接下来他们将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审批,提高业务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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