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阶段性新增失业补助金和生活补助
厦门市人社部门14日下发《通知》,扩大失业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阶段性新增本市人员失业补助金、失业普通外来务工人员临时生活补助,阶段性扩大和增加价格临时补贴,延长发放失业保险金期限等举措,进一步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根据新政策,从今年3月到12月,厦门市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本市户籍参保失业人员,将按月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金额为每月500元或每月1000元不等。同时,从今年的5月到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普通外来务工人员,参照我市低保标准每月800元,按月发放2个月临时生活补助。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处长 欧阳昌向:主要是针对原来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这一部分群体,就包括本市人员,原来因为个人辞职、个人失业,现在新的政策,我们对这部分人给予一定的保障,(还有)外来务工人员,原来是领取一次性的生活补助,这次我们发放临时生活补助,但是这可以说是一个“及时雨”。
《通知》还明确,将阶段性扩大和增加价格临时补贴,延长发放失业保险金期限,领取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人社部门提醒,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可登陆市人社局官网自愿申领,申领待遇名称为“疫情期间失业补助金”、“疫情期间临时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