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千万 两男子获刑

特区新闻广场 2020-07-09 22:06:42

2020-07-09 22:06:42

一名男子伙同他人,通过伪造公司印章、授权书等方式,先后骗取两家公司的履约保证金、预付款等累计一千多万元。近日,市中级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宣判。

本案共有两名被告人。2017年11月,被告人王某虚构了他通过一家事务所,拥有上海一个小区多套房产的事实。之后,王某和一家投资公司商定,由投资公司支付办理产权证所需的税费。等产权证办下来后,王某和投资公司再将这些房产拿去抵押贷款,双方共享投资收益。为了取得投资公司的信任,王某还指使被告人林某,伪造了商品房出售合同等材料。不久后,被骗的投资公司分两笔,将664万元转进王某控制的银行账户。这些钱大部分被王某用来偿还个人债务和个人消费等。

另外,法院还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还通过伪造公司印章、单位授权书等,与一家建筑公司签订了总承包合同,谎称可以将一个财富广场交给对方承建,并以收取履约保证金为由,骗取了这家建筑公司35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林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合同诈骗罪。法院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林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法官提醒说,大家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的内容,核实对方身份。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确保对方是当面签字、盖章。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 张海:特别在签订合同的过程当中,一定亲眼看到对方签订合同,而不是拿一个签完名的合同,特别是要注意是跟谁签订合同,包括印章和签名的真实性,要非常小心,本案当中确实存在这么一些虚假合同,都是这方面存在着重大的疏忽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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