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布2020年高招工作实施细则

福建日报 2020-07-04 21:56:27

2020-07-04 21:56:27

2日,福建省教育厅发布《2020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对高考时间、填报志愿、录取安排等作出规定。

细则明确,今年高考全国统考于7月7日开始举行。报考文史类以及报考文科艺术类、文科体育类考生的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等4门。报考理工类以及报考理科艺术类、理科体育类考生的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等4门。其中,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试卷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试卷满分均为300分。考生总分为各单科卷面成绩之和。

细则指出,考生须于7月3日—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若有效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下同)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签领本人准考证(须加盖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章),并提交《2020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名)《考生须知》(须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名)和《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接受“八闽健康码”核验。

此外,细则中特别提到,今年由于合并本一本二批次,所以,今年的志愿设置将会有大变化,届时省教育考试院将会另行公布。

据了解,今年我省在确定文史类、理工类、文科艺术类、理科艺术类、文科体育类、理科体育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还会确定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作为“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试点、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等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录取依据),并向社会公布。此外,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史类、理工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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