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禁毒日 对毒品说“不”:用比特币支付毒资 男子贩毒获刑三年多

特区新闻广场 2020-06-26 21:35:24

2020-06-26 21:35:24

26日是第33个国际禁毒日,主题为“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毒品危害巨大,但仍然有人绞尽脑汁,铤而走险。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年来,毒品犯罪网络化特征日益明显,犯罪手法也更加隐蔽。日前,湖里法院就宣判了这样一起毒品案件,一名男子为了让毒品交易更加隐蔽,竟然想到了用比特币作为支付手段,当这名男子通过快递将毒品寄给厦门的买家时,被公安机关查获。

被告人 毕某宏:我的行为触犯了国家法律,对家庭、妻子、儿子、父母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我深感愧疚。

在庭审过程中后悔不已的这位,就是被告人毕某宏。毕某宏出生于1973年,来自辽宁沈阳,此前就因为走私毒品罪被判处缓刑。但是,还在缓刑考验期间的毕某宏,并没有就此收手。案发前,毕某宏通过网络聊天软件,打算将一包大麻卖给厦门的一位买家。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在毒品交易中,毕某宏还和买家商定,用比特币支付毒资。去年10月24日,在收到0.0466比特币的毒资后,毕某宏通过快递,将一包重约20克的大麻寄往厦门。但没想到,这包毒品刚被放进鸟箱,就被公安机关查获了。去年11月12日,毕某宏被抓获。

湖里法院认为,被告人毕某宏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非法贩卖、运输毒品19.73克,已经构成了贩卖、运输毒品罪。法院依法撤销了毕某宏此前的缓刑,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毕某宏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这起贩卖、运输毒品案,是一起典型的网络贩毒案。记者从市中级法院了解到,近一年来,我市两级法院新收的一审毒品犯罪案件达到191件。虽然新收案件数和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5.8%,但是大宗毒品犯罪不断增多,而且,在这些毒品案件中,犯罪网络化的特征日益明显。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平台相互联系、支付毒资,并通过快递寄送毒品,实现“人货分离”,让毒品犯罪更加隐蔽。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 王敏重:我们最近的案件里面就接触到好几起,是在闲鱼的平台上面来贩卖毒品的,毒品犯罪手段更加隐蔽,也加大了公安机关的打击难度。

新型毒品层出不穷,也是近一年来毒品案件的一个新特征。近一年我市法院审理的毒品案件中,出现了唑吡坦、三唑仑等具有催眠作用的“睡眠导入剂”和起兴奋作用的甲氧基色胺等新型毒品。这些新型毒品,常常披着“药品”的外衣,致人吸食成瘾。另外,在校学生参与毒品犯罪也出现增长的趋势。近一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就审结了10余起涉及在校学生实施毒品犯罪的案件。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 杨陆平:之所以实施毒品犯罪,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可能就是在一不小心过程中,接触了毒品,吸食了这些毒品,因为自身的一个经济条件的限制,所以他们可能需要获取一些经济的利益,然后再以贩养吸,实现这样一个目的。

法官也提醒说,毒品不仅摧残吸毒人员的身体健康,还常常会诱发其它犯罪,破坏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危害巨大。而且,贩卖毒品在数量上没有门槛,只要你实施了这一行为,就已经触犯了刑法。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 王敏重:从法律的规定来看,贩卖毒品它只要是以盈利为目的的,都是一种贩卖,而且贩卖毒品它是没有一个数量的规定的,也就是你不管贩卖多少,0.0001克,甚至是很微量的,只要能鉴定出来有毒品的这种东西,都是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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