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厦门残疾人购买基本型辅助器具可获补贴
为保障厦门市残疾人得到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改善生活状况,近日,市残联、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出台《厦门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明确了补贴标准等细则,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执行。
实施办法明确了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对象,并提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以普通型、大众化辅助器具为主,重点解决残疾人最基本、最迫切的辅助器具需求。可享受补贴的辅助器具相关信息,均在《厦门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指导)目录》中载明。
《目录》内的辅助器具,实际购买价格在300元以内的,按购买价格和最高补贴金额两者中较低者的100%给予补贴;实际购买价格高于300元的,分两档比例给予补贴:其中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一户多残、建档立卡贫困户、0-14岁残疾儿童,按购买价格和最高补贴金额两者中较低者的100%给予补贴;其他残疾人,按购买价格和最高补贴金额两者中较低者的80%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