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故障灯频亮 消费者换车要交“折旧费”?

特区新闻广场 2020-06-19 22:15:14

2020-06-19 22:15:14

刘女士去年购买了一辆奔驰轿车,可新车上路后,车辆多次提示发动机和电机故障,本月初,车辆故障灯再次亮起,刘女士提出想要换辆车。经过多次沟通,汽车销售公司同意了刘女士的诉求,但要求刘女士支付一笔“折旧费”,这让刘女士觉得不合理。

刘女士说,这辆奔驰轿车是她去年10月底,在厦门波士安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的,裸车价接近30万元,目前已经行驶了一万八千多公里。今年2月份,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车辆的发动机故障提示灯突然亮了。

消费者 刘女士:第一时间联系了4s店的售后,他有要求我说靠边停或能不能开回来,我停了一会儿发现发动机的信号提示灯下去了,我就慢慢开回来了,那一次有到4s店来检修,给我的维修单上面写,他们是升级处理,具体是怎么操作我就不清楚了。

到了今年3月份,车辆又出现了相同的问题,而且这次发动机故障灯亮起的同时,还提示车载电力系统故障。刘女士再次联系售后人员维修车辆。

之后刘女士提出要换车,并拨打了12315投诉电话,但车辆销售公司认为车辆未达到退换标准,没有同意刘女士的诉求。这一次的调解并未成功。

消费者 刘女士:后面他们说修好了,承诺一定是正常了的,不会再这样频繁发动机电机报警,我就想说如果是都修好了,而且4s店担保,口头担保就是了,一定是正常的,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算了,所以我就又把车开走了。

然而到了今年5月26日,发动机故障提示灯又亮了,不过这次售后人员这次并没有检测出故障。到了6月3日,相同的问题再次出现,同时车辆在怠速状态下还出现了抖动。刘女士再一次来到了厦门波士安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出换车的要求。在向厂家申请后,汽车销售公司同意了刘女士换车的要求,但却要求刘女士支付一笔“折旧费”。

消费者 刘女士:他们发了一个公式给我计算,按他们的公式套算的话,他要求我折损四五万元才能给我换一辆正常的车,我满心欢喜买一辆新车,然后一路修,一路报警,一路故障,到现在为止终于可以退换车,为什么我还要折损四五万元给你。

合理使用补偿该不该收 车辆故障状况是关键

就像刘女士说的那样,自己满心欢喜购买的新车,开了半年多故障提示灯却不时亮起。如今终于可以退换车辆了,却要支付“折旧费”。那么收取“折旧费”到底有没有依据,这个费用刘女士该不该支付呢?我们继续来看。

本月15日上午,记者和刘女士一起来到了厦门波士安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了解情况。

厦门波士安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在车辆到底是哪里出现问题?我们到底有没有找到?)就是软件。(就是软件?没有硬件问题?)没有硬件问题,有硬件问题我们肯定给她换。

工作人员说,刘女士车辆报警是软件问题,他们排除故障的方式之一是将软件进行了升级。但刘女士却说在今年2月份那次维修时,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告诉她要将车辆的一个零件处理一下。

厦门波士安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这个是搭铁处理。(什么叫搭铁处理?)就是接触点,重新磨一磨,让接触点接触得更好,通行更畅一点,这是第一次给她处理的问题。(那这个是软件问题还是硬件问题?)这个应该也算是软性问题。

另外工作人员表示,在这四次维修过程中,虽然刘女士都发现了车辆报警的情况,但其中两次经过他们的检测并没有发现故障。

厦门波士安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客户有两次反馈,我这边亮了一下,后面没亮了,其实我们回来检查,后面是没有任何记录,系统检查出没有。

工作人员说,虽然刘女士的车辆在三包有效期内,但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刘女士的车辆发生两次故障,原本是达不到退换条件的。

厦门波士安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按照目前的情况,她是达不到退换车(条件)。(三包当中哪一条规定她现在达不到退换条件?)同一个故障维修五次以上,我们也是考虑到客户的情况,在没有达到三包退换的条件下,我们也积极跟厂家去协商,申请按三包退换来走,因为按照三包法,确实退换有个车辆折损的计算公式。 

那么这笔费用,刘女士是否需要支付呢?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更换或者退货的,消费者应该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车产品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在这个规定中,确实也规定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不过,这里有个前提条件是家用汽车要在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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