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厦门600多户企业将减负超1.2亿元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明确从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记者从市税务局了解到,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这项政策落地后,全年预计将为我市600多户文化企业减负超1.2亿元。
厦门龙商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广告服务行业,今年以来,一些上游客户为了控制生产经营成本,减少了广告费用的投入,公司业务量有所下降,生存压力明显加大。公司财务负责人表示,文化事业建设费不像增值税,存在可抵扣的情况,对于企业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政策出台之后,他们已经计划将这笔退还的费用投入到员工福利的提升和文化产品的开发中,希望打造出更多文化产品,助力厦门文化产业复苏。
龙商集团财务中心财务经理 卢夏兰:那今年在1到4月份文化建设费这一块,我们也免征了12万多,那今年的文化建设费是全年都免征,那在这一块可以给我们企业在税费这一块减少负担。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而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规费。
在今年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公告发布前,已征的应予免征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和缴费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厦门税务部门也在第一时间利用后台数据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进行精准筛选,“点对点”帮助纳税人算好减税账,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
厦门火炬高新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三科 黄倩楠:文化事业建设费还是要每月按时申报,但现在纳税人在申报的过程中,我们网站会自动提示纳税人,符合该项政策,就可以自动享受(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