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厦门市环境质量公报发布

厦门广电 2020-06-04 11:34:43

2020-06-04 11:34:43

2019年厦门市环境质量状况

  2019年,在厦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正确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围绕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目标,全力抓好“攻坚突破年、企业服务年、铁军建设年”建设,精心精准精细在更高起点打造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倾情倾智倾力协同推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以实际行动当好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2019年环境质量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按照空气质量指数(AQI)进行评价,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98,较去年改善0.08,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第四,较去年上升3位,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5%,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第五,优级率为50.7%。六项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值较去年“三降一平两升”;SO2、NO2、PM10浓度分别下降22.2%、19.4%、6.5%,CO浓度持平,PM2.5、O3浓度分别上升4.0%、16.5%;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均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其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可吸入颗粒物(PM10)四项优于国家一级标准,PM2.5持续改善并优于世界卫生组织《空气质量准则》第二阶段标准,PM10浓度首次达到国家一级标准,NO2浓度实现大幅改善、告别全省最高。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1.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状况。2019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北溪引水、坂头-石兜水库和汀溪水库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水质监测指标全年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较2018年Ⅲ类水质有所提高。

  2.湖库水质状况。上李水库、新丰水库水质类别为Ⅲ类;两二水库、溪东水库、古宅水库水质类别为Ⅱ类。

  3.地表水水质状况。主要流域隘头潭国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100%;小流域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83.3%,均与上年相比持平。

  4.筼筜湖水质状况。2019年筼筜湖水质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无机氮浓度均值0.984毫克/升;活性磷酸盐浓度均值0.051毫克/升,与基准年(2015年无机氮1.94 毫克/升、活性磷酸盐0.085 毫克/升)相比,无机氮、活性磷酸盐浓度均显著改善,改善幅度分别为49.3%、39.6%。

  5.海滨浴场水质状况。2019年黄厝华天学院外浴场、椰风寨外浴场、明丽山庄外浴场、港仔后菽庄花园外浴场和厦大白城浴场等5个海滨浴场水质总体良好,适宜游泳;公主园海鲜酒店外浴场、水产研究所外浴场、鼓浪屿别墅美华浴场水质一般,较适宜游泳;浴场水体中的主要污染物为粪大肠菌群。

  (三)土壤环境状况。全市土壤环境质量良好,24个土壤监测点位污染风险低;危险废物产生量10.64万吨(不含医疗废物),当年处置率达99.8%;医疗废物产生量0.60万吨,处置率达100%。全市利用单位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现“零进口”。

  (四)声环境质量状况

  2019年,全市各类功能区噪声四个季度达标率均为75.0%,全年达标率基本稳定;昼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5.8分贝,达标率为96.4%;质量总体水平等级为三级,质量属于一般水平;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7.2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道路交通噪声质量属于好的水平。

  二、今年以来主要环境质量状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0年1月-4月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83,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0.32(10.1%),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八,与去年持平;空气质量优良率100%,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7个百分点,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并列第一。空气中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四降”(NO2下降27.6%、CO下降12.5%、PM10下降7.1%、PM2.5下降10.7%)、 “一平”(SO2持平)“一升”(O3上升4.2%)。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1.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状况。2020年第一季度,全市三个主要饮用水水源地坂头-石兜水库、汀溪水库以及北溪引水库区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

  2.地表水水质状况。第一季度国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100%,水质指数为2.74,与去年同期(4.13)相比水质指数下降33.5%;1-3月在全国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第21名,2月排名第6,3月排名第3;第一季度小流域省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100%,同比上升16.7个百分点。

  (三)土壤环境状况

  2020年1-5月份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44866吨(不含医疗废物);医疗废物产生量1818吨,其中涉疫垃圾421.39吨,处置率均达100%。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全面落实“1+8+N”实施方案,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一是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组织开展三轮“2019年守护蓝天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推进大气精准治理“一十百”工程项目,135个重点治理项目全部完成,累计完成7个行业1025家企业VOCs污染整治工作,基本完成1381家“散乱污”企业整治。实施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在全省率先开展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已完成登记15411台;推广新能源汽车12991辆。加强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执法,完成船舶燃油快检抽查587单;海港高压岸电建设覆盖率全省最高,机场桥载电源使用率达到90.22%。开展《厦门市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回顾性评估,推动建立健全工地扬尘污染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机制;全年扬尘防治抽查通报问题6471个,整改率97.1%。深化厦漳泉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协作机制,实现厦漳泉三地高架源在线数据共享。承接梳理“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积极推进低碳城市建设,举办2019年第七届全国低碳日主题活动。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推行河湖长制,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在全省率先推行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模式,持续保持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的动态清零。实施14个“小流域综合治理”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组织开展395个入河排水口整治,完成核查检测并实施清单式管理。印发实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特别限制措施(环保负面清单)》,在全省率先实行饮用水水源地负面清单管理,修订市级饮用水水源应急预案,完成全市“万人千吨”饮用水源基础信息调查。印发实施九龙江口和厦门湾生态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强化陆海统筹,开展九龙江-厦门湾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试点,按照“查、测、溯、治”的要求,全面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出台《厦门市近岸海域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完善“海上环卫”工作机制,实施源头分类管控,海洋生态环保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借鉴。三是扎实打好净土保卫战。深入实施厦门“土十条”,以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为抓手,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完成136家土壤详查企业信息采集,建立污染地块目录和涉重金属行业企业全口径清单。督促16家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土壤自行监测,组织开展重点监管企业用地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持续推行危险废物实时监控管理,规范化管理水平保持全省前列,全市利用单位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现“零进口”。

  (二)从严从实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提升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

  聚焦提高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质量获得感和幸福感,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为契机,从实从严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一是聚焦抓好中央生态环保问题整改。扎实推进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涉及我市18项整改任务,完成整改及交账销号12项,其余6项按序时进度推进;交办的592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督察前,积极梳理全市9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解决了美峰生态公园水体黑臭等问题;督察进驻特别是下沉督察期间,全力配合督察组现场指出的15个问题的立整立改,使禹州大学城小区垃圾转运站扰民问题转变为立整立改的典型。督察进驻结束后,密切跟踪督察反馈问题情况,积极推进全市新一轮高质量高标准污水处理“三个一百”工程建设,继续加快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协调加快督察交办500件信访件办结销号工作,截至目前办结462件、阶段性办结38件,销号405件。二是聚焦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采取驻厂蹲点等方式重点监管,积极化解集美民兴工业、海沧新阳工业区、翔安东部固废中心废气扰民问题,投诉量同比分别下降68.7%、59.6%和77.9%,全市受理群众环保信访投诉量同比下降26%。对明发商业广场等餐饮集中区进行重点整治,指导腾龙特种树脂实施排放“消白”工程有效消除周边百姓疑虑。三是坚持严管优服结合。采取“订单培训”、“环保体检”、热情帮扶等办法,帮助企业树立环保责任主体意识。修订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法标准,严禁环保“一刀切”。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6387人次,检查企业8718家次,立案查处731件,罚款3971万元,实施查封扣押157起、限产停产2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罪4件、移送实施行政拘留12件。完成4批次401家企业的强制参评环境信用动态评价工作。

  (三)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助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紧紧围绕市委抓招商促发展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积极助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一是创新服务保障机制。制定贯彻落实全市招商大会精神15条措施、服务保障重点企业8条措施、服务保障重点“三高”企业9条措施和促进金融产业发展6条意见,建立“三个一”(一家企业、一名领导、一组干部)挂钩服务重点企业、重点“三高”企业机制,开展“三送”(送法律、送政策、送技术)服务。编印《生态环境常用法律法规汇编》2000册发送企业,共走访调研重点企业369家次,提出优化环境管理建议117条,解决167个具体问题。二是深化环评审批改革。推进在全国率先实行的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8个片区、4个行业、48类项目实现环评批复立等可取,累计227个项目缩减审批时间5000个工作日;在全省率先制定实施《环境准入清单》,率先全国实行区域环评“一本制”管理;成立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工作专班,有力保障新机场建设和中航锂电A6等重大项目落地。三是强化环境要素保障。统筹使用全市五类重金属总量,优先保障重点企业排放指标需求;收储31家关停企业排污权总量指标642吨,保障天马、士兰集科微电子等重点项目和87个小微排放项目;在全省率先实行在排污之前取得排污权制度,减少企业因建设周期长而沉淀购买排污权的资金压力。

  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和污染防攻坚战决胜之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攻坚决胜年、服务提升年、铁军锻造年”为抓手,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力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切实以实际行动当好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5日

  (记者:胡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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