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应急响应可视情况越级启动
新修订的《厦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日前正式发布,这是我市第六次修订这项预案。本次修改补充最大的亮点是对“台风灾害应急响应”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明确。
应急响应可视情况越级启动
据介绍,在“台风灾害应急响应”方面,按照台风影响的严重程度和范围,我市把应急响应等级分为Ⅳ、Ⅲ、Ⅱ、Ⅰ四个级别。以前,发生台风时,我市是根据台风到达的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新预案明确,今后启动应急响应级别,与气象部门的台风预警级别相对应。
预案还补充了应急响应级别的启动规定,Ⅳ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授权市防汛办决定启动,Ⅲ、Ⅱ、Ⅰ级应急响应,则由市指挥部决定启动;原则上应急响应逐级启动,可视情况越级启动。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欧卫国:因为有时候情况比较特殊,一启动可能就是到比较高的等级,或者原来在比较低的等级。因为台风变化比较大,有时候直接跳到了比较高的等级,所以这一次也根据这种情况我们进行了一个调整。
台风风力9级 地铁高架及地面受影响区段将关闭
值得一提的是,预案中增加了地铁高架地面受影响区段停运指令。当实测风力达到9级时,地铁高架以及地面受影响的区段将关闭。对原先预案中规定的在应急响应结束才解除交通管制、景点关闭和恢复海上作业等管制措施,新预案也做出了调整,明确指出在应急响应未解除前,在满足安全条件下,可逐步调整或恢复跨海大桥封闭、杏林跨海段通行地铁停运和海上航线及BRT停运、景点关闭等管制措施。此外,新预案还调整了成员单位个数,完善成员单位名称及工作职责。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欧卫国:我们把水利局、应急局,包括防办的有些职责进行了区分。修订的目的一个主要是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第二个明确了在响应过程中应该做什么,怎么做,提高(我市)应对的有效性、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