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首部地方文化保护专项法规施行 支持台胞申报“非遗”传承人
《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自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大陆首部地方文化保护专项法规。《办法》中明确指出,支持引进台湾地区闽南文化相关人才,促进两岸闽南文化交流合作。对此,长期在厦门从事闽南文化传播工作的台胞们认为,《办法》的正式施行,有助于两岸携手,进一步促进闽南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台湾安平文教基金会荣誉董事长蔡金安被称为闽南话"信鸽"。十多年来,他无数次往返厦门与台湾,把唐诗宋词优美的文字与闽南话动听的旋律相结合,在两岸间推广闽南话。今年5月,厦门市公布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在厦台胞首次上榜,蔡金安就是其中之一。对于这次厦门将地方文化保护以专项法规的方式予以强调的做法,蔡金安十分认同,特别《办法》中明确指出,符合条件的台湾地区人员可以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享受与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同等的待遇,这让他更有了干事的冲劲。
台湾安平文教基金会荣誉董事长 蔡金安(电话采访):大陆在做非遗方面,非常认真,也很到位。两岸在文化方面的延续有相当的关联,台湾是从闽南这边传习过来,我们现在又把我们保存的部分,再回馈到闽南地区,让两地的人都可以了解原来的文化,它的优点,它的精髓。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蔡金安无法像往常一样自由往返两岸,但他在台湾仍坚持用"蔡氏吟诵法"录制古诗词,蔡金安说,他计划录制2200首诗词曲,用闽南话为载体,发扬传承中华文化。
台胞陈荣文长期在厦门从事闽南传统建筑营造。去年,他获评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闽南传统民居营造技艺"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得知《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出台,并明确支持引进台湾地区闽南文化研究、创作、表演、传统技艺、文化服务等方面的人才,陈荣文倍感振奋,他认为,随着《办法》的施行,能让越来越多两岸同胞关注闽南文化,传播闽南文化。
闽南传统建筑营造匠师 台胞 陈荣文:两岸之间能够这么融洽,这么协调,我觉得两岸都很重视。文化资产和技艺保存这一块,如果在厦门也可以申请,我也乐意去申请,能"登鹭"成为厦门的非遗传承人。